‹ G-1 其他 簽證指南
違規G-1

持G-1其他簽證未經許可工作會怎麼樣?

依據: 法務部《居留民願按資格分類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K-VISA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截至2023.7.)

持G-1未經許可工作,屬於違反《出入境管理法》。通常要繳納罰款(通告處分)。如果不繳罰款,會被告發,轉入刑事程式。根據所做的行業和居留狀態,還可能被保護(拘留)或被要求出境。

不同情況這樣處理

  • 人道主義居留者:未經許可工作,原則上先繳罰款,再辦理居留許可。
  • 難民申請者(申請後6個月內工作):因違反外國人僱傭限制規定,要繳罰款。
  • 難民申請者(超過6個月後未經許可工作):因違反居留資格外活動規定,要繳罰款。
  • 在禁止就業的行業工作(娛樂·博彩場所、私人家教等。難民申請者還包括建築業):按與一般外國人相同的標準處罰。
  • 居留期限已過仍在工作時被查獲:通常會被採取保護措施。

罰款可能會根據申請理由、繳納能力、工作的原因等酌情減免。

現在馬上要做的事

  1. 立即停止未經許可的工作。
  2. 工作前一定要先取得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材料有基本材料(申請表·護照·外國人登錄證·手續費)、勞動合同、營業執照影印件。手續費通常是120,000 KRW。
  3. 換公司時,在新公司上班前要重新取得許可。
  4. 如果已經被查獲,或收到了出席要求書,不要自己應對。請先透過K-VISA AI行政士諮詢(應用內的簽證服務)。

具體辦理方式,請務必向管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外國人綜合安內中心,1345)確認。

出處與依據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기타(G-1) › 체류자격외 활동就業必須事先獲得許可,禁止就業的行業和需提交的材料都有規定
  2.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47/51) · G-1, F-2, E-2 › 불법취업자 처리기준未經許可工作要繳罰款(通告處分),不繳會被告發。居留期限已過的,會被採取保護措施
  3.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제72조居留資格外活動許可的手續費是120,000 KRW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相關問題

G-1 其他簽證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可以從G-1(其他)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嗎?G-1 其他類滯留期限延長,什麼時候開始、需要哪些材料申請?持G-1其他簽證(訴訟、治療等)停留期間,家人也可以一起停留嗎?持G-1(其他)簽證出境後還能再入境嗎?

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