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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G-1

持G-1(其他)簽證出境後還能再入境嗎?

依據: 法務部《停留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法務部令第1172號,2026.10.23. 施行)

可以。已辦理外國人登記的G-1持有人,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返回,不需要再入境許可。 如果剩餘停留期限不足1年,必須在剩餘期限內入境。

G-1(其他)屬於免除再入境許可的資格。不用在機場另外申請,帶著外國人登錄證和護照出境、入境即可。

⚠️ 注意事項

  • 停留期限屆滿日之後,免除不再適用。出境前一定要確認屆滿日。
  • 被禁止入境的人或屬於簽證發放限制物件的人,不能免除。這種情況下,需要親自前往居住地所屬的出入境·外國人廳(辦事處·出張所)辦理再入境許可。
  • 難民申請人(G-1-5)、訴訟中的人(G-1-3)、工資拖欠調解中的人(G-1-4),情況可能因案件程式或出境期限是否寬限而不同。這種情況下,出境前請先向出入境機構確認。

💡 瞭解一下更好

  • 如果覺得1年內回不來,請在出境前辦理再入境許可(單次 30,000 KRW,多次 50,000 KRW)。
  • G-1是因訴訟、治療、難民申請等原因停留的資格。出境可能對相關程式不利,請先諮詢負責機構或律師。

出境前,請透過Hi 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再確認一次自己的情況和屆滿日。

出處與依據

  1.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 제3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44조의2已登記的G-1外國人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剩餘停留期限較短的,在該期限內)再入境,可免除許可。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기타(G-1) › 재입국허가入境限制物件和簽證發放限制物件必須親自前往辦理再入境許可。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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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