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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

申請變更E-9工作單位後,該如何求職?

依據: 《外國人勞動者僱傭等相關法律》(「외국인근로자의 고용 등에 관한 법률」)(法律第21065號,2025.10.1. 施行)· K-VISA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체류 실무지침」)(以2023.7.為準)· 僱傭勞動部(고용노동부)《僱傭許可制(EPS)常見問題》(「고용허가제(EPS) 자주 묻는 질문」)(釋出日期未確認)

申請變更工作單位後,您會在就業中心(고용센터)登記為求職者。求職通常是由就業中心介紹工作單位並幫您對接。 自申請之日起 3個月內必須在出入境管理機構(출입국)取得工作單位變更許可。

求職時需要準備的材料

  • 求職登記證明(구직등록필증)— 在就業中心領取。證明您正在求職。
  • 保證書(서약서)— 求職期間延長居留期限時提交。承諾如果在規定期限內未獲得許可,將自行出境。
  • 居住地證明材料 — 難以提交時可以省略。但申請書上必須填寫真實地址。
  • 基本材料(申請書·護照·外國人登錄證)

辦理流程

  1. 求職登記和接受介紹:請務必把聯絡方式告知就業中心。收到工作單位介紹或面試通知時,請馬上回復。
  2. 新僱主申請僱傭許可:確定工作單位後,新僱主向就業中心申請僱傭許可。
  3. 必要時延長居留期限:求職期間居留期限到期的,請在到期前向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延長。這次延長免收手續費。
  4. 取得工作單位變更許可:拿到僱傭許可書後,請在開始工作前到出入境管理機構取得工作單位變更許可。E-9持有者不一定要去負責居住地或工作單位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也可以在附近的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
  5. 獲得許可後開始工作:工作單位變更許可下來後,才能在新工作單位開始工作。

⚠️ 請務必遵守

  • 只拿到僱傭許可書,沒有工作單位變更許可就開始工作,屬於違反《出入境管理法》。可能會被處以罰款。
  • 3個月內沒有取得許可,就會成為出境物件。如果因為工傷、疾病、懷孕、生育而無法求職,請在就業中心領取“變更工作單位申請期間延長受理確認書(사업장변경신청기간 연장접수확인서)”。附上診斷書等材料,在到期前向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延長即可。
  • 如果3個月快到期或已經過期,很難自己解決。請使用K-VISA AI行政士諮詢(應用程式中的簽證服務)。

請隨時向附近的就業中心詢問辦理進展。出入境手續請再到HiKorea(hikorea.go.kr)或撥打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1. 외국인근로자의 고용 등에 관한 법률 · 제4장 외국인근로자의 보호 › 제25조申請變更後3個月內沒有取得工作單位變更許可的,屬於出境物件
  2.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25/51) · E-9, G-1, H-2 › 구직 중 연장·근무처 변경허가提交求職登記證明和保證書後可以延長(免收手續費),沒有許可就工作屬於違規
  3.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25/51) · E-9, G-1, H-2 › 근무처 변경 절차工傷等情況從事由結束之日起計算期間,在附近的出入境管理機構也可以受理
  4. 고용허가제 FAQ · 사업장 폐업으로 사업장 변경한 외국인근로자가 구직기간 내에 재취업을 하지 못한 경우 구제 가능한지3個月內沒有重新就業的,必須出境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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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