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 其他 签证指南
治疗·诉讼·难民申请等 · 根据法务部手册和法律整理延期、资格变更和可从事的活动。
G-1 其他类滞留期限延长,什么时候开始、需要哪些材料申请?
G-1 延长要在到期前4个月到到期日之间申请。材料因事由(工伤·疾病·诉讼·拖欠工资·难民等)而不同,请在下面找到适合自己事由的清单。 只要准备这些材料就可以 通用:基本材料(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 正在接受工伤治疗的人及其家属 工伤医院诊断书 — 证明正在治疗 诊疗计划审查决定通知书(工伤保险卡)或后遗症服务卡 — 由勤劳福祉公团(근로복지공단)签发 其他(G-1)资格审查确认书(附件2格式) 居住地证明材料 — 租赁…
查看详情 ›G-1 其他签证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持G-1签证,可以在获准的事由范围内(治疗、诉讼、难民申请等)居留。要工作,必须事先取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未经许可不能工作。 G-1是发给不属于外交(A-1)至结婚移民(F-6)、打工度假(H-1)、访问就业(H-2)的人,并经法务部长官认定的人的资格。例如:正在治疗工伤或疾病的人及其家属、正在进行诉讼的人、因拖欠工资正在劳动机关(노동관서)调解的人、难民申请人、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者等。一次可获得的居留期间最长为1年。 可以做的事 作…
查看详情 ›可以从G-1(其他)变更为其他居留资格吗?
一般比较难。 其他(G-1)是因为治疗、诉讼、拖欠工资、怀孕等情况,让外国人暂时居留的资格。不过,因工伤治疗等原因从E-9变更为G-1的劳动者,有办法回到E-9。 可以变更的情况清单 回到E-9:只适用于通过雇佣许可制入境,后来因工伤治疗等原因变更为G-1的人。 E-9的居留期限上限必须还有剩余。上限是自入境之日起3年。3年期满后再次被雇佣的,上限是1年10个月以内。 难民申请人在韩国出生的子女(G-1-99):孩子本人申请难民后,资…
查看详情 ›这是K-VISA AI依据法务部手册、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请通过HiKorea或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1345)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