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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G-1

G-1 其他签证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依据: 法务部《居留民愿资格别指南手册》(截至2026.11.02)· Kvisa实务参考资料《居留实务指南》(截至2023.7.)· HiKorea《出入境/居留指南》(修改日期未确认)

持G-1签证,可以在获准的事由范围内(治疗、诉讼、难民申请等)居留。要工作,必须事先取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未经许可不能工作。

G-1是发给不属于外交(A-1)至结婚移民(F-6)、打工度假(H-1)、访问就业(H-2)的人,并经法务部长官认定的人的资格。例如:正在治疗工伤或疾病的人及其家属、正在进行诉讼的人、因拖欠工资正在劳动机关(노동관서)调解的人、难民申请人、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者等。一次可获得的居留期间最长为1年。

可以做的事

  • 作为居留目的的活动(治疗、诉讼、难民程序等)
  • 不属于限制就业领域的单纯劳务(须先取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
  • 从事专业领域(例如外语会话教师 E-2)工作,须具备相关法令规定的资格并获得许可
  • 人道主义居留许可者也可以从事建筑业(须领取许可证,并完成“建筑业基础安全保健教育”)

⚠️ 不可以做的事

  • 未经许可就业(人道主义居留者未经许可工作,违反《出入境管理法》第20条,可能被处以通告处分)
  • 在投机性行业场所就业
  • 在单纯酒吧、娱乐酒吧做陪酒接待员
  • 违背善良风俗的风俗营业(如接吻房、成人网吧等禁止青少年出入、雇用的场所)
  • 个人课外辅导
  • 难民申请人从事建筑业(营业执照上只有建筑业的单位不可以;建筑业和制造业等并存的,以不得从事建筑业为条件给予许可)
  • 难民申请人未经许可就业,或在限制就业行业工作,会和一般外国人一样受到处罚。

如何申请许可

  1. 确定工作单位后,开始工作前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构(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请。
  2. 材料包括基本材料(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以及劳动合同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许可期间在居留期间内,最长为1年。
  4. 更换工作单位时,必须重新取得许可。延期时也要确认就业内容有没有变化。

难民申请人在申请后满6个月才能成为许可对象。如有特殊情况,例如要抚养没有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可能有例外。

具体情况因您属于哪一项细分事由(G-1-○)而不同,开始工作前请到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确认。

出处与依据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기타(G-1) › 활동범위·체류자격외 활동G-1适用对象、就业许可程序和限制就业领域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기타(G-1) › 난민신청자·인도적체류자申请后满6个月、建筑业限制和人道主义居留者例外
  3.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47/51) · G-1, F-2, E-2 › 인도적체류자 무허가 취업违反第20条时的通告处分
  4.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체류/취업 · 난민인정자에 대한 체류허가 › 취업 분야·취업제한분야更换工作单位时需事先重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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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K-VISA AI依据法务部手册、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请通过HiKorea或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1345)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