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4 短期就业 签证指南
持C-4短期就业身份在韩国停留期间,可以暂时出境后再入境吗?
依据: 法务部《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법무부령 第1172号,2026.10.23.施行)·《出入境管理法》(법률 第21857号,2026.10.2.施行)·法务部《滞留民愿资格别指南手册》(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可以。但是C-4不属于免除再入境许可的对象,所以出境前必须先获得再入境许可。
免除再入境许可适用于持外交(A-1)至同伴(F-3)、结婚移民(F-6)至其他(G-1)身份的外国人登记者。短期就业(C-4)不在这个范围内(F-3之后、F-6之前及以后的范围之外)。另外,已办理外国人登记或免于登记的外国人,在停留期限内出境后想再次入境时,可以申请再入境许可。
请这样做
- 出境前,通过HiKorea(hikorea.go.kr)电子民愿,或到所辖出入境·外国人官署(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请再入境许可。
- 只往返一次,申请单次许可;要多次往返,申请多次许可。单次只能再入境一次,多次可以再入境2次以上。
- 在获准的期限内回到韩国。如有特殊情况,须在期限结束前申请延长许可。
手续费为法定金额:单次30,000 KRW,多次50,000 KRW。
⚠️ 注意事项
- C-4单次停留期限最长为90天。即使获得再入境许可,也不能超过原有停留期限(到期日)继续停留。必须在到期前回到韩国。
- C-4-5(季节性工作等)只能在获准的工作单位工作。出境和再入境不会改变工作单位或活动内容。
- 未办理外国人登记的短期停留者,可能不属于再入境许可的对象。这种情况下,出境后停留即告结束,再次入境可能需要新的签证。请在下方确认自己是否属于登记对象。
具体情况请在出境前,再向HiKorea或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确认一次。
出处与依据
-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 제3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44조의2免除再入境许可适用于F-3及以前、F-6及以后的身份,C-4不在其内
- 출입국관리법 · 제4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30조在停留期限内出境后要再入境,须获得许可;分为单次和多次,延长须在期限届满前申请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단기취업(C-4) › 체류기간 상한C-4单次获准的停留期限最长为90天
按您的签证和到期日再问一次输入居留信息后,按您的日期、管辖出入境机关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况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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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短期就业的停留期限何时可以申请延期?需要哪些材料?可以把C-4短期就业签证变更为其他居留资格吗?C-4 短期就业签证可以做什么工作,不可以做什么工作?C-4短期就业期限结束后如果继续工作会怎么样?我以C-4短期就业身份工作期间,家人也可以一起留在韩国吗?这是K-VISA AI依据法务部手册、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请通过HiKorea或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1345)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