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人在韓居留·簽證問答
有為了撫養子女而邀請父母的簽證嗎?
依據: 法務部《簽證業務按資格指南手冊》(截至2026.10.19)· 法務部《停留業務按資格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有。這是為結婚移民者的父母等家人設立的訪問同居(F-1-5)簽證。韓國人配偶,或已取得國籍或永住(F-5)的結婚移民者,可以為了協助撫養子女而邀請本國的家人。
邀請條件
- 邀請人 — 韓國人配偶,或已取得國籍或永住(F-5)資格的結婚移民者
- 邀請物件 — 結婚移民者的父親或母親
- 替代物件 — 只有在父母都無法入境,且本人沒有未成年子女時,兄弟姐妹或前婚所生子女也可以
- 邀請時間 — 結婚移民者(或配偶)懷孕期間,或到子女滿9歲那一年的9月底為止
- 違法記錄 — 如果邀請人或之前被邀請的家人有違法記錄,在一定期間內會限制邀請
停留期間與延期
- first 先以90天以下的單次簽證入境。
- 入境後的停留期間延期,在自入境之日起1年的範圍內獲准。最長可到子女(如果有2個子女,則為最後一個子女)滿10歲那一年的3月底。
- 申請延期時,通常要提交統合申請書、護照、居住地證明檔案、不就業承諾書、照片、手續費,以及邀請人的家庭關係檔案(基本證明書、家族關係證明書、婚姻關係證明書、住民登記謄本等)。
⚠️ 注意事項
- 單親家庭和多子女家庭(3個以上子女,且全部未成年)有特別規定。邀請可到子女滿12歲那一年的9月底,延期可到子女滿13歲那一年的3月底。
- 如果子女已到入學年齡,但邀請人沒有履行就學義務,延期會受到限制。
- 不能就業。必須提交不就業承諾書。
- 為幫助有重症疾病或重度殘疾的結婚移民家庭,也可以因人道原因獲得F-1-5簽證。
簽證申請在本國管轄的韓國大使館、領事館辦理,入境後的延期在管轄的出入境·外國人辦事處辦理。具體的檔案和資格,請再到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사증민원 매뉴얼 · 방문동거(F-1) › 자녀양육 지원 초청 자격·초청 시기結婚移民者的父母等家人(F-1-5)的邀請物件、時間,以及單親·多子女特別規定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방문동거(F-1) › 자녀양육 지원 연장허가·제출서류F-1-5延期期間與提交檔案,以及未履行就學義務時的延期限制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相關問題
韓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時,如何辦理婚姻申報?持E-7特定活動簽證,如何邀請配偶和子女?D-4 語言研修生也可以邀請家人嗎?H-2 訪問就業同胞的家屬可以持什麼簽證來韓國?E-2 會話指導教師的配偶和子女可以用什麼簽證一起在韓國生活?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