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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E-7

持E-7特定活動簽證,如何邀請配偶和子女?

依據: 法務部《居留民願按資格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

E-7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用隨同(F-3)簽證邀請。物件是沒有配偶的未成年子女。已經在韓國的家人,按F-3居留資格的賦予或變更來辦理。

只要準備這些材料

這是申請居留資格賦予(如在韓國出生的子女等)時要交的材料。

  • 基本材料(申請書·護照·標準規格照片1張·手續費)
  • 父親或母親的外國人登錄證(외국인등록증)——證明E-7主申請人已在韓國登記
  • 身元保證書(신원보증서)——居留期間的擔保檔案
  • 家庭關係證明材料——配偶提供結婚證明,子女提供出生證明或親子關係證明材料

在本國辦理的公文書,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附上翻譯人確認書。
  • 公約國的檔案,要辦理海牙認證(아포스티유)。
  • 非公約國的檔案,要辦理該國韓國使領館的領事認證。
  • 中國用居民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等來證明。

辦理順序

  1. 如果家人在國外,先準備家庭關係材料,到韓國使領館申請隨同(F-3)簽證。通常是E-7持有者先在國內取得簽證發放認定書,再寄給家人。
  2. 如果家人已在韓國合法居留,到HiKorea(hikorea.go.kr)或所轄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變更為F-3居留資格。
  3. 可能需要結核病診斷書。是否屬於要求國家,請向使領館或出入境管理機構確認。

⚠️ 注意事項

  • 持短期簽證或免簽入境的家人,在韓國變更為F-3,只有在懷孕、生育、養育、疾病等人道主義情況下才可以。這種情況還需要提交居留經費等財力證明材料、居住地證明材料和變更理由書。
  • 技術研修(D-3)持有者的家人不屬於F-3物件。
  • 獲准的居留期限,按《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規定的各居留資格上限執行。
  • 成年配偶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後,可以在E-1~E-7專業職種工作。許可期限在本人居留期限內,最長1年。沒有許可不能工作。

請告訴我您的家人是在國外,還是已經在韓國,我會按您的情況再詳細說明。準確的材料,請再向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제출서류F-3居留資格賦予·變更材料及家庭關係證明標準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활동범위物件為E-7等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D-3除外)
  3.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체류자격외 활동成年配偶的資格外活動許可範圍和期限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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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