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7 特定活動 簽證指南
可以從E-7(特定活動)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嗎?
依據: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法律第21857號,2026.10.2.起施行)·《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總統令第36728號,2026.10.2.起施行)可以。 但是,在開始新居留資格的活動之前,必須先獲得法務部長官(법무부장관)的居留資格變更許可1。能否獲批,取決於您想變更的資格的條件和審查結果。
申請步驟
- 確認想要變更的居留資格的條件,並準備證明符合條件的材料。
- 將材料附在居留資格變更許可申請書上,提交給有管轄權的出入境·外國人管理機關(출입국·외국인관서)2。
- 獲批後,會在護照上貼許可貼紙,或者重新發放外國人登錄證(외국인등록증)2。
一般來說,可以在HiKorea(하이코리아)預約到訪,或透過電子民願申請。
常見的變更資格
- 居住(거주)(F-2): 滿足積分制等規定條件時
- 永住(영주)(F-5): 滿足居留期間、收入等條件時
- 結婚移民(결혼이민)(F-6): 與韓國國民結婚時
- 留學(유학)(D-2)·求職(구직)(D-10): 開始讀書,或離職後找工作時
每種資格的條件和材料都不同。具體條件數值請務必以最新指南為準。
⚠️ 注意事項
- 在獲得許可之前開始新的活動(新工作、學習等),可能構成違反居留規定。
- 在同一個E-7資格內只更換公司,一般屬於“變更工作單位”手續,與居留資格變更分開辦理。
- 如果居留期間已經過期、被不予許可,或情況複雜,請接受K-VISA AI行政士(K-VISA AI 행정사)諮詢(應用中的簽證服務)。
最終確認請聯絡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
出處與依據
- 출입국관리법 · 제4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24조(체류자격 변경허가)要從事其他居留資格的活動,必須事先獲得變更許可
-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 제3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30조(체류자격 변경허가)向有管轄權的機關提交申請書和材料;獲批後貼貼紙或發放登錄證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相關問題
E-7(特定活動)停留期限延期,什麼時候開始、需要哪些材料申請?持E-7(特定活動)簽證,哪些工作可以做,哪些不能做?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