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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

韓國人和外國人結婚時,婚姻登記怎麼辦理?

依據: 大法院電子家族關係登記系統民願指南“結婚申報”(確認日 2026.10.29) ·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民法》(민법)第781條·第812條·第813條·第814條 [法律第21454號,2026.3.17. 部分修訂](2026.3.17. 施行,確認日 2026.10.29)

韓國人和外國人的婚姻登記,需要親自前往市(區)·邑·面事務所(시(구)·읍·면 사무소)辦理。要把申報書和外國一方的材料一起提交。

申報方法

  • 結婚當事人本人的意願很重要,所以不能由代理人代為申報。
  • 沒有規定的申報期限。
  • 地點是本人的登記基準地、申報人的住址所在地或現居地的市(區)·邑·面事務所。
  • 根據《家族關係登記法》(가족관계등록법),婚姻必須申報後才生效。申報書必須是由兩位當事人和2名成年證人共同簽名的書面材料。

需要準備的材料

  1. 結婚申報書
  2. 外國人的國籍證明材料(護照或外國人登錄證(외국인등록증)影印件)
  3. 按韓國方式結婚時:外國人的婚姻成立要件具備證明書(혼인성립요건구비증명서)原件(中國人為未婚證明)1
  4. 先按外國方式結婚時:結婚證書副本1
  5. 申報人的身份證明1

💡 有用資訊

  • 子女的姓和本(본)原則上隨父親,但如果協商決定隨母親的姓和本,要一併提交協議書。
  • 住在國外的韓國人也可以在當地的大韓民國駐外公館(재외공관)申報。
  • 各國的外國人材料種類和認證方法不同。去之前請務必向該事務所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確認。

出處與依據

  1. 혼인신고 안내(외국인 배우자·외국 방식 혼인 포함) › 신고장소·첨부서류親自申報,不可代理,需要外國人國籍證明和婚姻要件材料
  2. 민법 혼인의 성립·외국에서의 혼인신고·자녀의 성과 본 조문 › 제812조婚姻透過申報生效,需要2名證人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