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人在韩居留·签证问答
资格变更

在韩国如何申请难民身份?

依据: HiKorea「出入境/居留指南」(修改日期未确认) · 「难民法」(法律第 14408 号,2016.12.20. 施行)

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办事处(출입국·외국인관서)提交难民认定申请表即可。 入境审查时,可以在机场或港口申请。如果已经在韩国居住,向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办事处申请即可。

请准备这些材料

  • 难民认定申请表 — 出入境办事处备有
  • 护照 — 如果没有,通常需要提交说明理由的情况说明书
  • 能证明受到迫害的材料 — 通常提交陈述书、照片、报道、文件等
  • 申请后将居留资格变更为 G-1 所需的材料:基本材料(申请表·护照·手续费)、难民认定申请受理证、照片 1 张、居住地证明材料。结核病高风险国家的国民还需提交结核病检查确认书

申请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表: 申请后会立即拿到受理证。如果在机场·港口申请,7 日内决定是否转入审查。如果在这段时间内没有作出决定,则允许入境。
  2. 取得 G-1 居留资格: 在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办事处,将居留资格变更或授予为其他(G-1)。
  3. 面谈和事实调查: 可以获得翻译支持。如果本人希望,可由同性别的公务员面谈,由同性别的翻译人员翻译。也可以要求录音或录像。
  4. 决定: 原则上自受理之日起 6 个月内作出决定。在决定确定之前,可以留在韩国。被认定为不予认定后,进行行政审判或诉讼期间也一样。

申请满 6 个月后,可以取得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在非专业职业领域工作。这项许可不收手续费。如果决定延迟,居留期限每次可在 6 个月的范围内延长。

⚠️ 注意事项

  • 提交虚假材料或作虚假陈述,部分审查程序可能会被省略。在居留期限即将届满前才申请的,也可能这样。
  • 连续 3 次以上不参加面谈,审查可能会终止。
  • 搬家后必须在 15 日内申报变更居住地。以前的指南写的是 14 日,但法令标准是 15 日。

申请难民身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情况。因此建议您先接受 K-VISA AI 行政士咨询(应用中的签证服务)。申请前,请再通过 HiKorea(hikorea.go.kr)或 1345 确认一次。

出处与依据

  1.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난민신청 및 심사절차 · 출입국항 난민신청 및 심사절차 › 면접·통역·결정 기간面谈时提供翻译支持,原则上 6 个月内作出决定
  2.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체류/취업 · 난민인정자에 대한 체류허가 › 난민신청자 체류·취업G-1 居留资格材料、以 6 个月为单位延长、申请 6 个月后可获得就业许可
  3. 난민법 · 제2장 난민인정 신청과 심사 등 › 제5조·제6조·제8조在出入境口岸申请、决定确定前保障居留、省略审查程序的情形
按您的签证和到期日再问一次输入居留信息后,按您的日期、管辖出入境机关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况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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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K-VISA AI依据法务部手册、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请通过HiKorea或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1345)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