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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

搬家、換工作延遲申報,罰款是多少?

依據: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附表 2](總統令第36728號,2026.10.2.施行)·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法務部令第1172號,2026.10.23.施行)第86條及[附表 7] <2026.1.23.修訂>(確認日 2026.10.30)·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出入境管理法》(法律第21857號,2026.10.2.施行)第36條·第88條之2(確認日 2026.10.29)· 《2025面向外國投資者的簽證指南》(2025年1月,KOTRA)

搬家不是罰款,而是按“範則金”處理。換工作的罰款,根據延遲的時間,從100,000 KRW起。 申報越晚,金額越高。

換工作(工作單位變更申報)延遲的情況

E-1~E-7專業人才換公司後,如果15天內沒有申報,要繳納罰款。

  • 不滿3個月:100,000 KRW
  • 3個月以上不滿6個月:300,000 KRW
  • 6個月以上不滿12個月:500,000 KRW
  • 1年以上不滿2年:1,000,000 KRW
  • 2年以上:2,000,000 KRW

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申報(如工作單位等,15天內)如果延遲,不滿3個月為100,000 KRW,3~6個月為300,000 KRW,6個月~1年為500,000 KRW,1年以上為1,000,000 KRW。根據情況,金額最多可減少或增加一半。

搬家(居住地變更申報)延遲的情況

必須在搬家之日起15天內申報。延遲屬於1,000,000 KRW以下罰金的違規行為。通常在出入境管理部門繳納範則金來處理。實際金額根據延遲的時間和違規次數來確定。

⚠️ 注意事項

有些簽證,比如E-9,換工作之前必須先獲得許可。這類簽證如果沒有許可就在新公司工作,不會只罰款了事,可能會受到更嚴重的處罰。遇到這種情況,請諮詢K-VISA AI行政師。

如果已經延遲了,現在也請馬上透過Hi Korea(hikorea.go.kr)或居民中心(주민센터)、出入境管理部門申報。準確的金額請再撥打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1.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별표 2] 과태료의 부과기준(제102조 관련) › 라목·사목延遲辦理工作單位變更申報、登記事項變更申報時,按期間劃分的罰款
  2.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별표7 - 범칙금의 양정기준(체류기간 초과·체류지 변경신고 위반 등) › 제86조違反居住地變更申報按範則金處理,可在基準金額一半的範圍內減少或增加
  3. 출입국관리법 - 체류지 변경신고(제36조)와 주민등록·전입신고 갈음(제88조의2) › 제36조自搬家之日起15天內申報
  4. 2025 외국투자가를 위한 비자가이드 › 체류지 변경신고不申報的,處1,000,000 KRW以下罰金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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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