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人在韓居留·簽證問答
未經許可工作會受到什麼處罰?
依據: 《出入境管理法》(法律第21857號,2026.10.2.施行)·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法務部令第1172號,2026.10.23.施行)[附表8] <2020.9.25.修訂>(確認日2026.10.30)· Kvisa實務參考資料《在留實務指南》(截至2023.7.)· HiKorea《出入境/在留指南》(修訂日期未確認)· 僱傭勞動部僱傭許可制(EPS)《僱傭許可制資訊》(2026.10.29查閱)未經許可工作,屬於刑事處罰物件,可能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 KRW以下罰金。 以不能工作的在留資格工作,或者沒有取得在留資格外活動許可(例如留學生兼職就業許可)就工作,都屬於這種情況。此外,還可能受到強制驅逐、出境命令等必須離開韓國的處分。
實際處分由出入境機關審查後決定。如果是初次違反,且違規時間短,在10天以內,通常會收到出境勸告。情節較輕時,也可以繳納罰款(通告處分)後繼續居留。僱主也會受到處罰。僱用1人不滿3個月,罰款從300萬 KRW起。僱傭許可制的說明中寫的僱主罰金是2,000萬 KRW,但按現行法律標準是3,000萬 KRW。
如果是留學生(D-2·D-4),會這樣處理
- 初次被查到且情節較輕:繳納罰款後可以繼續居留。
- 如果在建築業工作:即使是初次也一律被下達出境命令。
- 第二次被查到:原則上強制驅逐。
- 已獲得許可,但違反時間等條件:第1次警告,第2次不允許兼職就業,第3次取消留學資格。
現在馬上要做的事
- 馬上停止沒有許可的工作。
- 如果想繼續工作,請先透過HiKorea(hikorea.go.kr)或負責的出入境機關申請許可。兼職就業許可手續費是20,000 KRW,在留資格外活動許可是120,000 KRW。
- 如果已經被查處或收到到場要求,請不要自己應對。請在應用的簽證服務中使用K-VISA AI 行政士諮詢。
具體處分標準,請再向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출입국관리법 · 제10장 벌칙 › 제94조未經許可工作,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萬 KRW以下罰金
-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별표8 - 범칙금의 양정기준(불법고용 고용주) › 고용인원·기간별 범칙금僱主罰款從300萬 KRW起
-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7/51) · D-2, D-4, C-3 › 시간제 취업허가 위반자 처리기준按留學生違規次數和行業不同的處分
-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출입국사범 심사결정 · 강제퇴거 › 출국권고初次違反且在10天以內、情節較輕時給予出境勸告
- 고용허가제 정보 · 고용/취업절차 사업주 › 불법고용주 벌칙僱主的刑事處罰和外國人僱用限制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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