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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 積分制居住簽證的分數怎麼計算?

依據: 法務部《滯留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截至 2026.11.02)· 法務部《簽證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截至 2026.10.19)

F-2-7 積分制居住簽證需要各評估專案的合計分數在 80 分以上。年收入也必須達到上一年度人均國民總收入(GNI)以上。

分數計算方法

請填寫積分表,並連同證明各評估專案分數的材料一起提交。每個專案的分數不同,合計必須超過 80 分。各專案的具體配分(年齡、學歷、收入、韓語等)在我手上的資料中沒有確認到。準確分數請用 Hi Korea(hikorea.go.kr)的積分制評估表確認。

用這些材料證明分數

  • 積分表(점수표)— 由申請人親自填寫相應分數
  • 各評估專案的分數證明材料 — 逐項證明每一個分數
  • 收入金額證明(소득금액증명)— 自申請之日起 2 年以內由稅務署開具,以最近一個年度為準
  • 勞動合同、在職證明、學位證明等 — 僅適用者提交
  • 居住地證明材料
  • 審查官要求補充的材料

基本材料(申請書、護照、外國人登錄證、手續費)請另外準備。

💡 值得了解的幾點

  • 在上市公司(KOSPI、KOSDAQ)就業的人如果無法提交收入金額證明,將按勞動合同中的年薪計算收入。
  • 從事有前景產業領域的人,上一年度收入必須達到人均 GNI 的 1.5 倍以上。
  • 取得積分制居住資格後,如果沒有連續在海外停留 6 個月以上,延期時可以免交海外無犯罪記錄證明。
  • 延期時如果處於失業狀態,或收入在最低工資以下,可以延期最多 2 次,每次 6 個月。第 3 次收入仍不足時,可以變更為求職簽證(D-10,最長 1 年)。

如果不確定分數是否接近 80 分,可以透過 K-VISA AI 行政師諮詢(應用內的簽證服務)一起確認積分表。最終確認請諮詢 Hi Korea 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

出處與依據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거주(F-2) › 요건·제출서류·연장 불허合計 80 分以上,收入達到 GNI 以上,提交積分表和證明材料
  2. 사증민원 매뉴얼 · 거주(F-2) › 첨부서류積分表、收入金額證明、勞動合同等提交材料清單
  3. 사증민원 매뉴얼 · 거주(F-2) › 대상從事有前景產業領域的人,上一年度收入須達到 GNI 的 1.5 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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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