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4 短期就業 簽證指南
持C-4短期就業身份在韓國停留期間,可以暫時出境後再入境嗎?
依據: 法務部《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법무부령 第1172號,2026.10.23.施行)·《出入境管理法》(법률 第21857號,2026.10.2.施行)·法務部《滯留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可以。但是C-4不屬於免除再入境許可的物件,所以出境前必須先獲得再入境許可。
免除再入境許可適用於持外交(A-1)至同伴(F-3)、結婚移民(F-6)至其他(G-1)身份的外國人登記者。短期就業(C-4)不在這個範圍內(F-3之後、F-6之前及以後的範圍之外)。另外,已辦理外國人登記或免於登記的外國人,在停留期限內出境後想再次入境時,可以申請再入境許可。
請這樣做
- 出境前,透過HiKorea(hikorea.go.kr)電子民願,或到所轄出入境·外國人官署(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請再入境許可。
- 只往返一次,申請單次許可;要多次往返,申請多次許可。單次只能再入境一次,多次可以再入境2次以上。
- 在獲准的期限內回到韓國。如有特殊情況,須在期限結束前申請延長許可。
手續費為法定金額:單次30,000 KRW,多次50,000 KRW。
⚠️ 注意事項
- C-4單次停留期限最長為90天。即使獲得再入境許可,也不能超過原有停留期限(到期日)繼續停留。必須在到期前回到韓國。
- C-4-5(季節性工作等)只能在獲准的工作單位工作。出境和再入境不會改變工作單位或活動內容。
- 未辦理外國人登記的短期停留者,可能不屬於再入境許可的物件。這種情況下,出境後停留即告結束,再次入境可能需要新的簽證。請在下方確認自己是否屬於登記物件。
具體情況請在出境前,再向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 제3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44조의2免除再入境許可適用於F-3及以前、F-6及以後的身份,C-4不在其內
- 출입국관리법 · 제4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30조在停留期限內出境後要再入境,須獲得許可;分為單次和多次,延長鬚在期限屆滿前申請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단기취업(C-4) › 체류기간 상한C-4單次獲准的停留期限最長為90天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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