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国人在韩居留·签证问答
E-3 研究 停留期间延长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需要哪些材料?
依据: 法务部《居留民愿按资格分类指南手册》(截至 2026.11.02)· Hi Korea(하이코리아)《出入境/居留指南》(修改日期未确认)E-3 停留期间延长,可以在停留期间届满前4个月起,到届满当天申请。如果在届满前提交申请,即使结果出得晚,等待期间也可以继续居留。
只要准备这些材料
- 基本材料(申请表·护照·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
- 雇佣合同或拟任用确认书 — 用来确认您继续工作
- 雇佣机构设立相关材料 — 营业执照(사업자등록증)、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법인등기사항전부증명서)、研究机构证明材料中适用的材料
- 居住地证明材料 — 租赁合同或住宿提供确认书
- 以邀请研究机构名义出具的邀请公函 — 仅访问研究员等适用人员
- 原所属单位雇佣合同证明材料 — 仅访问研究员等适用人员
- 国内外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 仅适用人员
申请顺序
- 准备上述材料。延长手续费一般是 60,000 KRW。
- 到居住地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构(출입국·외국인관서)办理申请。部分居留资格可以由代理人申请,部分不可以。
- 申请当天本人必须在韩国。在国外不能申请,也不能找人代办。
- 审查后获得批准,停留期间就会延长。
⚠️ 注意事项
- 超过届满日才申请,会被处以罚款。临近届满时请尽快申请。
- 如果更换了工作单位,只做工作单位变更·追加申报,停留期间不会延长。需要另外申请延长。
- 如果剩余停留期间比[变更后的雇佣合同期间+1个月]短,会延长到该期限。如果更长,可能会缩短到该期限。
- 如果拖欠健康保险费,批准的期间可能缩短到6个月以内。请提前缴纳并保留收据。
具体材料请再通过 Hi 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1345)确认一次。
出处与依据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연구(E-3) › 체류기간 연장허가 제출서류E-3 延长时的提交材料清单,以及更换工作单位后延长期限的调整
-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체류기간연장 · 체류기간연장허가 절차/방법 › 신청기간·신청방법届满前4个月起到届满日可申请,在居住地管辖出入境机构受理,届满后申请会被处以罚款
按您的签证和到期日再问一次输入居留信息后,按您的日期、管辖出入境机关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况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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