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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越南配偶辦理韓國結婚簽證(F-6)怎麼做?結婚登記順序和材料
依據: K-VISA行政士事務所 各國結婚簽證指南(截至2026-10-20);法務部結婚移民(F-6)簽證簽發標準想和越南配偶一起在韓國生活,需要辦理結婚簽證(F-6)。 順序是:① 在韓國、越南兩國辦理結婚登記 ② 越南材料辦理附加證明書並翻譯(越南從2026年9月11日起用附加證明書代替領事認證)③ 韓國配偶完成國際婚姻指導課程(국제결혼 안내프로그램)後申請簽證。
一目瞭然
- 你們要辦的簽證: F-6 結婚移民簽證
- 首次停留期限: 最長3年,之後可延期
- 越南材料準備: 附加證明書 + 翻譯
- 結婚登記: 韓國、越南兩邊都要辦
- 申請地點: 按配偶所在的地方申請
簡單來說,順序是:在兩國辦理結婚登記 → 材料辦理附加證明書並翻譯 → 申請結婚簽證。
辦理順序
A · 先在越南辦 — 越南結婚登記 → 向韓國申報
(你們兩人能一起在越南時)
- 開具韓國配偶的材料,辦理附加證明書後翻譯成越南文。
- 準備越南配偶的未婚確認書和體檢報告。
- 向越南人民委員會申請結婚登記,你們兩人一起到場。
- 領取越南結婚證明,翻譯成韓文並辦理認證。
- 3個月內向韓國市·區廳(시·구청)或大使館申報。
B · 先在韓國辦 — 韓國結婚登記 → 越南登記
(越南配偶在韓國時)
- 準備越南配偶的未婚確認書、出生材料和護照。
- 越南材料辦理認證後翻譯成韓文。
- 到韓國市·區廳(시·구청)辦理結婚登記。
- 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等韓國材料翻譯並辦理認證。
- 在越南也登記婚姻事實,就完成了。
檔案認證順序
越南從2026年9月11日起使用附加證明書。 現在不用辦大使館領事認證,只要辦理材料開具國的附加證明書即可。
- 越南材料提交給韓國時: 在越南開具 → 越南外交部附加證明書 → 韓文翻譯 → 提交韓國
- 韓國材料提交給越南時: 在韓國開具 → 在外同胞廳(재외동포청)附加證明書 → 越南文翻譯 → 提交越南
制度對比
- 法定婚齡 — 韓國: 男女均滿18週歲 / 越南: 男滿20週歲,女滿18週歲
- 結婚登記地點 — 韓國: 市·區廳(시·구청)(海外為大使館) / 越南: 越南地方人民委員會
- 外國材料怎麼用 — 韓國: 越南材料 → 附加證明書 + 翻譯 / 越南: 韓國材料 → 附加證明書 + 越南文翻譯
- 額外需要的材料 — 韓國: 家族關係類材料 / 越南: 未婚確認書、體檢報告
- 在其他國家結婚時 — 韓國: 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 / 越南: 在越南登記婚姻事實
簽證審查重點
- 指導課程: 邀請越南配偶的韓國人,須先參加韓國法務部(법무부)的國際婚姻指導課程。
- 收入: 韓國配偶的收入須達到標準以上,標準金額每年調整。
- 能否溝通: 外籍配偶會基礎韓語,或你們兩人能用共同語言交流。
- 共同住房: 須有你們兩人一起居住的房子(自有、全租或月租)。
- 是否真實交往: 用相識經過、聯絡記錄和照片來證明。 在越南申請時,也可能需要夫妻面談。
常見受阻原因
- 交往記錄不足: 認識時間短,或聯絡、見面記錄太少
- 溝通證明不足: 能證明韓語水平或共同語言的材料不夠
- 收入、住房材料不明確: 有收入的時間太短,或住房證明不清楚
- 漏辦材料認證: 漏辦附加證明書、翻譯出錯、材料已過有效期
需準備的材料
- 韓國配偶: 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體檢報告、指導課程結業證、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
- 越南配偶: 護照、未婚確認書、出生相關材料、體檢報告、無犯罪記錄材料(需要時)
- 你們兩人一起: 相識經過說明書、照片和聯絡記錄、能夠溝通的證明材料
- 認證方式: 越南材料:越南附加證明書 + 韓文翻譯;韓國材料:韓國附加證明書 + 越南文翻譯
需要了解的術語
- 領事認證: 由大使館確認外國檔案真實的手續。 越南材料從2026年9月11日起改為辦理附加證明書,代替領事認證。
- 附加證明書(海牙認證): 不用去大使館也能辦的簡便認證方式。 越南從2026年9月11日起使用這種方式。
- 簽證發放認定書(사증발급인정서): 在韓國的配偶提前辦好籤證許可的檔案。 有了它,在越南就能更快拿到簽證。
- 變更滯留資格(체류자격 변경): 已經在韓國的配偶,把現在的簽證換成結婚簽證。
常見問題
Q. 怎樣才能把越南妻子接到韓國?
兩國結婚登記完成後,韓國配偶參加國際婚姻指導課程(국제결혼 안내프로그램),然後在韓國辦理簽證發放認定書(사증발급인정서),或向河內大使館、胡志明市總領事館申請結婚簽證(F-6)。 簽證下來後,配偶入境韓國辦理外國人登錄(외국인등록)即可。
Q. 越南配偶結婚簽證需要哪些材料?
韓國配偶需要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指導課程結業證、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 越南配偶需要護照、未婚確認書、出生相關材料、體檢報告;越南材料要辦理附加證明書後翻譯成韓文。 你們兩人還要一起提交相識經過說明書和照片、聯絡記錄。
Q. 結婚登記先在韓國辦,還是先在越南辦?
兩種都可以。 你們兩人一起在越南的話,多數先在越南辦;配偶在韓國的話,多數先在韓國辦。
Q. 國際婚姻指導課程一定要參加嗎?
邀請越南配偶的韓國配偶必須參加。 沒有結業證就無法申請簽證,建議準備初期就先完成。
出處與依據
- 케이비자 행정사사무소 · 국가별 결혼비자 안내 (베트남)參考:韓國統計廳(통계청)2024年多元文化人口動態統計(多元文化婚姻中外籍及歸化出身妻子國籍,越南佔26.8%,排名第1)、《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附加證明書,對越南2026年9月11日生效)、韓國法務部(법무부)結婚移民(F-6)簽證發放標準、韓國《家族關係登記等相關法律》(在外國結婚的申報)、越南《婚姻家庭法》。具體標準可能隨法令、公告修訂而變化,個別情況請在諮詢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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