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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F-6

F-6 結婚移民者可以邀請本國的父母來韓國嗎?

依據: 法務部《滯留民願按資格分類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 滯留實務指南細則

可以。結婚移民者(F-6)的父母等家人,可以持訪問同居(F-1-5)簽證來韓國。但不是人人都能獲批,會根據邀請目的和具體情況進行審查。

需要了解的事項

  • 結婚移民者(F-6)的父母等家人屬於 F-1-5 資格。
  • 常見的邀請理由,是協助照顧孩子或人道主義情況(例如:結婚移民家庭中有人患重症或有嚴重殘疾)。
  • 因人道主義情況入境的,一般在入境之日起3年範圍內,只要情況持續,每次最多可延期1年。
  • 單親家庭或多子女家庭,可在入境之日起3年範圍內延期,每次最多1年,最長到子女滿13歲那年的3月底。
  • 子女已到入學年齡,但邀請人沒有履行讓孩子入學的義務,延期會受到限制。

通常需要準備的材料

以下是因重症或殘疾理由邀請時的材料。

  • 基本材料(綜合申請書、護照、居住地證明材料、照片、手續費)
  • 邀請人的基本證明書、家庭關係證明書、婚姻關係證明書、居民登記謄本
  • 以子女名義開具的家庭關係證明書——如果正在懷孕,需提供懷孕診斷書或孕產婦手冊
  • 重症或殘疾證明材料——標有“算定特例”的醫療費收據、殘疾人證明書等

⚠️ 注意事項

  • 邀請理由(協助育兒、人道主義情況等)不同,條件和材料也不同。負責的出入境機構在審查時,可能增加或減少材料。
  • 不保證一定會發放簽證。

根據本國父母的情況(年齡、邀請理由),適合的辦法可能不同。準確的條件請在 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確認。

出處與依據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방문동거(F-1) › 인도적 사정, 제출서류, 연장허가結婚移民者家人(F-1-5)因人道主義情況需提交的材料和延期標準,以及單親、多子女家庭的延期特例
  2. 체류 실무지침 세부 지침 › 가족 체류자격結婚移民者(F-6)的父母等屬於 F-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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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