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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英國配偶辦理韓國結婚簽證(F-6)怎麼做?結婚登記順序和材料

依據: K-VISA行政士事務所 各國結婚簽證指南(截至2026-10-20);法務部結婚移民(F-6)簽證簽發標準

想和英國配偶一起在韓國生活,需要辦理結婚簽證(F-6,配偶簽證)。 順序是:① 在韓國或英國結婚(如果先在英國結婚,須在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② 英國材料辦理附加證明書並翻譯成韓文(英國不需要大使館領事認證)③ 滿足收入、住房和溝通條件後申請簽證。

一目瞭然

  • 你們要辦的簽證: F-6 結婚移民(配偶)簽證
  • 首次停留期限: 最長3年,之後可延期
  • 英國材料準備: 附加證明書 + 韓文翻譯
  • 結婚登記: 在韓國、英國都要有效
  • 申請地點: 按配偶所在的地方申請

簡單來說,順序是:在韓國或英國結婚 → 附加證明書和翻譯 → 申請結婚簽證。 如果在英國結婚,要先把結婚預告期排進日程。

辦理順序

A · 先在英國辦 — 英國結婚 → 向韓國申報

(你們兩人能一起在英國時)

  1. 韓國配偶如要在英國提交結婚預告或結婚,須先辦理結婚訪客簽證(Marriage Visitor visa)。 免籤或電子旅行許可(ETA)不行。
  2. 你們兩人一起到其中至少一人居住超過7天的地區的登記處,提交結婚預告(Notice)。
  3. 滿28天后,在登記處或經批准的場所舉行婚禮。
  4. 英國結婚證書辦理附加證明書,再翻譯成韓文。
  5. 3個月內向韓國市·區廳(시·구청)或韓國駐英國大使館申報。

B · 先在韓國辦 — 韓國結婚登記

(英國配偶在韓國時)

  1. 準備英國配偶的護照和出生證明。
  2. 英國材料辦理附加證明書,再翻譯成韓文。
  3. 在英國駐韓國大使館辦理婚姻狀況宣誓書(Affidavit·Affirmation of Marital Status)。
  4. 到韓國市·區廳(시·구청)辦理結婚登記。
  5. 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翻譯成英文並辦理附加證明書,在英國那邊也能用。

檔案認證順序

英國是附加證明書公約締約國,不用經過大使館認證,辦一次附加證明書就能在其他國家使用。

  • 英國材料提交給韓國時: 在英國開具 → 英國外交部(FCDO)附加證明書 → 韓文翻譯 → 提交韓國
  • 韓國材料提交給英國時: 在韓國開具 → 在外同胞廳(재외동포청)附加證明書 → 英文翻譯 → 提交英國

制度對比

  • 法定婚齡 — 韓國: 男女均滿18週歲 / 英國: 滿18週歲(蘇格蘭等部分地區為16週歲)
  • 結婚登記地點 — 韓國: 市·區廳(시·구청)(海外為大使館) / 英國: 登記處(Register Office)或經批准的婚禮場所
  • 外國材料怎麼用 — 韓國: 英國材料 → 附加證明書 + 韓文翻譯 / 英國: 韓國材料 → 附加證明書 + 英文翻譯
  • 結婚方式 — 韓國: 提交材料申報 / 英國: 提交結婚預告滿28天后舉行婚禮
  • 在其他國家結婚時 — 韓國: 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 / 英國: 按結婚地法律有效的,予以承認

簽證審查重點

  • 指導課程: 英國配偶不屬於需完成國際婚姻指導課程的國家。
  • 收入: 韓國配偶的收入須達到標準以上,標準金額每年調整。
  • 能否溝通: 外籍配偶會基礎韓語,或你們兩人能用共同語言交流。
  • 共同住房: 須有你們兩人一起居住的房子(自有、全租或月租)。
  • 是否真實交往: 用相識經過、聯絡記錄和照片來證明。 在英國申請時,也可能需要到大使館面談。

常見受阻原因

  • 錯過結婚預告日程: 沒考慮28天等待期或停留日程,就定了結婚日期
  • 收入、住房材料不明確: 有收入的時間太短,或住房證明不清楚
  • 溝通證明不足: 能證明韓語水平或共同語言的材料不夠
  • 漏辦材料認證: 漏辦附加證明書、翻譯出錯、姓名寫法在不同材料上不一致

需準備的材料

  • 韓國配偶: 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
  • 英國配偶: 護照、出生證明和結婚證書(附加證明書 + 翻譯)、無犯罪記錄材料(需要時)
  • 你們兩人一起: 相識經過說明書、照片和聯絡記錄、能夠溝通的證明材料
  • 認證方式: 英國材料:附加證明書 + 韓文翻譯;韓國材料:附加證明書 + 英文翻譯

需要了解的術語

  • 結婚預告(Notice): 在英國結婚前,向登記處告知結婚計劃的手續。 之後滿28天才能結婚。
  • 附加證明書(海牙認證): 不用去大使館,也能證明檔案真實的認證方式。 英國和韓國都使用這種方式。
  • 簽證發放認定書(사증발급인정서): 在韓國的配偶提前辦好籤證許可的檔案。 有了它,在英國就能更快拿到簽證。
  • 變更滯留資格(체류자격 변경): 已經在韓國的配偶,把現在的簽證換成結婚簽證。

常見問題

Q. 英國配偶簽證需要哪些材料?

韓國配偶需要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 英國配偶需要護照、出生證明、結婚證書;英國材料要辦理附加證明書並翻譯成韓文。 你們兩人還要一起提交相識經過說明書和照片、聯絡記錄。

Q. 結婚登記先在韓國辦,還是先在英國辦?

兩種都可以。 你們兩人一起在英國的話,多數先在英國登記處辦;丈夫在韓國的話,多數先在韓國辦。 如果先在英國結婚,須在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

出處與依據

  1. 케이비자 행정사사무소 · 국가별 결혼비자 안내 (영국)參考:韓國法務部(법무부)結婚移民(F-6)簽證發放標準、韓國《家族關係登記等相關法律》(在外國結婚的申報)、英國婚姻法(Marriage Act 1949、Marriage and Civil Partnership (Minimum Age) Act 2022)、《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附加證明書)。具體標準可能隨法令、公告修訂而變化,個別情況請在諮詢時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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