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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柬埔寨配偶辦理韓國結婚簽證(F-6)怎麼做?結婚登記順序和材料
依據: K-VISA行政士事務所 各國結婚簽證指南(截至2026-10-20);法務部結婚移民(F-6)簽證簽發標準想和柬埔寨配偶一起在韓國生活,需要辦理結婚簽證(F-6)。 順序是:① 在韓國、柬埔寨兩國辦理結婚登記 ② 柬埔寨材料辦理柬埔寨外交部認證、韓國使館領事認證和翻譯(柬埔寨不使用附加證明書)③ 韓國配偶完成國際婚姻指導課程後申請簽證。
一目瞭然
- 要辦的簽證: F-6 結婚移民簽證
- 首次停留期限: 最長3年,之後可延期
- 柬埔寨材料準備: 外交部認證 + 使館領事認證
- 結婚登記: 韓國、柬埔寨兩邊都要辦
- 申請地點: 按配偶所在的地方申請
簡單來說,順序是:在兩國辦理結婚登記 → 柬埔寨外交部認證和使館領事認證 → 申請結婚簽證。 韓國配偶也請提前參加國際婚姻指導課程。
辦理順序
A · 先在柬埔寨 — 柬埔寨結婚登記 → 向韓國申報
(你們兩人能一起在柬埔寨時)
- 韓國配偶的婚姻關係、家族關係、犯罪記錄、收入材料翻譯成英文並公證,再辦理在外同胞廳(재외동포청)和柬埔寨駐韓國大使館的認證。
- 入境柬埔寨後辦理韓國駐柬埔寨大使館領事認證,再向柬埔寨外交部和內政部申請結婚許可。 內政部會有面談。
- 取得許可後,到地方政府(鄉·分割槽,Commune·Sangkat)登記結婚。
- 領取柬埔寨結婚證明,辦理認證並翻譯成韓文。
- 3個月內向韓國市·區廳(시·구청)或大使館申報。
B · 先在韓國 — 韓國結婚登記 → 柬埔寨登記
(柬埔寨配偶在韓國時)
- 準備柬埔寨配偶的未婚證明材料、出生和家庭材料、護照。
- 辦理柬埔寨外交部認證和韓國使館領事認證,再翻譯成韓文。
- 向柬埔寨駐韓國大使館等確認是否需要結婚條件相關材料和柬埔寨方面的許可。
- 到韓國市·區廳(시·구청)辦理結婚登記。
檔案認證順序
柬埔寨不使用附加證明書(海牙認證),要依次辦理柬埔寨外交部認證和韓國使館認證,材料才有效。
- 柬埔寨材料提交給韓國時: 在柬埔寨開具 → 柬埔寨外交部認證 → 韓國使館領事認證 → 韓文翻譯 → 提交韓國
- 韓國材料提交給柬埔寨時: 在韓國開具 → 英文翻譯 · 公證 → 在外同胞廳(재외동포청)領事確認 → 柬埔寨駐韓國大使館認證 → 韓國駐柬埔寨大使館領事認證
制度對比
- 法定婚齡 — 韓國: 男女均滿18週歲 / 柬埔寨: 滿18週歲
- 結婚登記地點 — 韓國: 市·區廳(시·구청)(海外為使領館) / 柬埔寨: 取得許可後到地方政府(鄉·分割槽,Commune·Sangkat)
- 外國材料怎麼用 — 韓國: 柬埔寨材料 → 認證 + 領事認證 + 翻譯 / 柬埔寨: 韓國材料 → 英文翻譯·公證 + 認證
- 與外國人結婚時 — 韓國: 無需另行許可,直接申報 / 柬埔寨: 外交部·內政部許可 + 收入標準
- 在其他國家結婚時 — 韓國: 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 / 柬埔寨: 在柬埔寨登記婚姻事實
簽證審查重點
- 指導課程: 邀請柬埔寨配偶的韓國人,須先參加韓國法務部的國際婚姻指導課程。
- 收入: 韓國配偶的收入須達到標準以上,標準金額每年調整。
- 能否溝通: 配偶具備基礎韓語,或你們能用共同語言交流。
- 共同住房: 須有你們兩人一起居住的房子(自有、全租或月租)。
- 是否真實交往: 用相識經過、聯絡記錄和照片來證明。 在柬埔寨申請時,可能會有夫妻面談。
常見受阻原因
- 不瞭解柬埔寨的標準: 很晚才知道當地結婚許可的收入標準和材料認證順序,只好重新準備
- 交往記錄不足: 認識時間短,或聯絡、見面記錄少
- 溝通證明不足: 能證明韓語水平或共同語言的材料不夠
- 漏辦材料認證: 漏辦外交部認證或領事認證、翻譯有誤、材料已過有效期
需準備的材料
- 韓國配偶: 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體檢報告、犯罪記錄材料、指導課程結業證、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
- 柬埔寨配偶: 護照、未婚證明材料、出生和家庭相關材料、體檢報告、無犯罪記錄材料(需要時)
- 你們兩人一起: 相識經過說明書、照片和聯絡記錄、能夠溝通的證明材料
- 認證方式: 柬埔寨材料:柬埔寨外交部認證 + 領事認證 + 韓文翻譯;韓國材料:英文翻譯·公證 + 在外同胞廳(재외동포청)、柬埔寨駐韓國大使館、韓國駐柬埔寨大使館認證
需要了解的術語
- 領事認證: 由使館確認外國檔案真實的手續。 柬埔寨材料要辦好這個,才能在韓國使用。
- 鄉(分割槽): 在柬埔寨取得結婚許可後,辦理結婚登記的地方行政辦公室(Commune)。 在城市裡叫“分割槽”(Sangkat)。
- 結婚許可: 在柬埔寨與外國人結婚時,由外交部和內政部發放的許可。 對外籍配偶有月收入標準。
- 簽證發給認定書(사증발급인정서): 在韓國的配偶提前取得簽證許可的檔案。 有了它,在柬埔寨就能很快拿到簽證。
常見問題
Q. 怎樣才能把柬埔寨妻子接到韓國?
兩國結婚登記完成後,韓國配偶參加國際婚姻指導課程,然後在韓國申請簽證發給認定書(사증발급인정서),或向金邊的韓國駐柬埔寨大使館申請結婚簽證(F-6)。 簽證下來後,配偶入境韓國辦理外國人登錄即可。
Q. 柬埔寨結婚簽證需要哪些材料?
韓國配偶需要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體檢報告、指導課程結業證、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 柬埔寨配偶需要護照、未婚證明材料、出生和家庭相關材料、體檢報告,柬埔寨材料要先辦柬埔寨外交部認證和領事認證,再翻譯成韓文。 你們兩人還要一起提交相識經過說明書和照片、聯絡記錄。
Q. 國際婚姻指導課程一定要參加嗎?
邀請柬埔寨配偶的韓國配偶必須參加。 不符合免除條件的話,要有結業證才能申請簽證,建議準備初期就先完成。
出處與依據
- 케이비자 행정사사무소 · 국가별 결혼비자 안내 (캄보디아)參考:韓國法務部結婚移民(F-6)簽證發放標準及國際婚姻指導課程適用國家、韓國《家族關係登記等相關法律》(在外國結婚的申報)、柬埔寨民法及有關與外國人結婚的下位法規、海牙國際私法會議(HCCH)附加證明書公約成員國情況。具體標準可能隨法令、公告修訂而變化,個別情況請在諮詢時確認。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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