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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 永久居留者在海外停留超過2年,永久居留資格會怎麼樣?
依據: 法務部《居留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법무부 「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 K-VISA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케이비자 실무 참고자료 「체류 실무지침」)(截至2023.7.)如果從出境之日起2年內沒有回國,就會失去永久居留資格(F-5)。 如果事先已經獲得再入境許可,只要在許可期限內回國就可以。
失去資格後再入境時,F-5會在機場被取消。取而代之的是,根據國籍給予免籤(B-1)或過境旅遊(B-2),或者短期訪問(C-3,90天)資格。
⚠️ 有不得已的理由時可以恢復
在以下情況下,可以向居住地所屬的出入境管理部門(출입국)提交證明材料,申請改回原來的永久居留資格。
- 因突發疾病或事故而延誤,並在期限屆滿後6個月內入境的
- 因飛機或船班取消、延誤,並在期限屆滿後10天內入境的
如果不是這類理由,就很難恢復永久居留資格。這種情況下,必須有在韓國生活所需的權利保護或人道主義理由,才能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是否獲批由審查決定。
💡 如果打算在國外停留超過2年
出境前,請先到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再入境許可。手續費單次30,000 KRW,多次50,000 KRW。
如果已經超過2年,結果會因個人情況而有很大不同。請使用K-VISA AI行政師諮詢(應用內的簽證服務)。準確資訊請再到Hi Korea(hikorea.go.kr)或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영주(F-5) › 영주자격 상실如果在免再入境期限(2年)或再入境許可期限內沒有入境,就會失去資格
-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35/51) · H-2, F-5, C-3 › 상실 절차入境後F-5會被取消,並給予B-1、B-2或C-3資格
-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33/51) · F-5, F-2, E-7 › 영주자격 상실자에 대한 자격 변경因疾病或事故(6個月內)、航班取消或延誤(10天內)的,可以改回原來的永久居留資格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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