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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F-5

F-5 永久居留權者如何邀請配偶、子女和父母?

依據: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附表 1之2](總統令第36728號,2026.10.2. 施行) · 法務部《居留民願按資格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 · KVisa 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截至2023.7.)

永久居留權者(F-5)可以讓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居留(F-2)或永久居留(F-5)家屬資格入境。但父母不屬於只有特定邀請人才能辦理的父母邀請(F-1-15)物件,所以通常很難。每種資格的條件不同,下面按家屬分別說明。

不同家屬的情況

  • 配偶·未成年子女:永久居留(F-5)資格者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屬於居留(F-2)資格物件。從國外邀請時,要在駐外公館辦理簽證(visa)後入境。
  • 在韓國出生的子女:永久居留者在韓國出生的子女,有F-5-20分類。如果父母都是外國人,必須在出生之日起90天內向出入境管理機構(출입국)申請賦予居留資格。
  • 父母:父母邀請(F-1-15)只有優秀人才、投資者(D-8等)、專業人才(E-1~E-7)、留學生等特定邀請人才能辦理。目前沒有確認的依據表明永久居留權者本人可以邀請父母。根據個人情況會有不同,需要諮詢。

申請順序(配偶·子女)

  1. 準備家庭關係檔案(結婚證明、出生證明等,本國檔案通常需要公證·海牙認證(apostille))。
  2. 通常由邀請人向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簽證發放認定書(하이코리아 hikorea.go.kr)。
  3. 把認定書寄給家屬,家屬再向當地的韓國大使館·領事館申請簽證。
  4. 入境後90天內辦理外國人登錄。

⚠️ 注意事項

  • 永久居留者的配偶·子女以後想獲得永久居留(F-5),需要滿足以F-2資格連續居留2年以上等條件。配偶必須保持法律上的婚姻和實際的家庭關係。離婚後再複合的,不承認婚姻的連續性。
  • 檔案以及收入·身份保證要求,因家屬關係不同而不同。請務必在 HiKorea(하이코리아)確認準確的清單。

如果想接父母來韓國,建議不要走邀請,而是透過 K-VISA AI 行政士諮詢(應用程式的簽證服務)確認訪問(短期)簽證或其他資格是否合適。最終請透過 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確認。

出處與依據

  1.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별표 1의2] 장기체류자격(제12조 관련) › 거주(F-2) 가목永久居留(F-5)持有者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屬於居留(F-2)物件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영주(F-5) › 영주자의 배우자·자녀 요건申請永久居留時需F-2居留2年以上,並滿足婚姻連續性條件
  3. 체류 실무지침 · 영주(F-5) › 체류자격 세부약호永久居留者在韓國出生的子女為F-5-20分類
  4. 하이코리아(hikorea.go.kr) · 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最終確認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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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