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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F-3隨行家屬的主要居留人出境或離婚,會怎麼樣?
依據: 法務部《居留民願按資格分類指南手冊》(법무부 「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通常,F-3就沒有繼續保留的依據了。所以要改成其他居留資格,或者準備出境。因為F-3是作為主要居留人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而獲得的資格。不過,如果主要居留人只是短期旅行或出差離境,則沒有關係。
不同情況有不同結果
- 主要居留人短期出境時:已辦理外國人登錄的人,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回來,不需要再入境許可。如果剩餘居留期限不足1年,在該期限內回來即可。在此期間內回來,對F-3沒有影響。
- 主要居留人徹底離開時(回國、簽證到期、喪失資格):隨行家屬也沒有繼續保留F-3的依據了。通常居留期限會縮短,也可能成為出境物件。
- 離婚的情況(配偶):離婚後就不再是配偶了。所以配偶的F-3不能繼續保留。
- 離婚的情況(子女):如果子女繼續與在韓國的主要居留人父母一起生活,在未成年期間通常可以保留F-3。
如果想繼續留在韓國
- 請改申請自己符合條件的其他資格(留學、就業等),即申請變更資格。必須在居留期限結束前申請。手續費是100,000 KRW。
- 如果沒有合適的資格,請在居留期限內出境。這樣下次來韓國時不會有不利影響。
- 如果情況複雜,比如要處理財產或子女問題,請使用K-VISA AI行政士諮詢(應用內的簽證服務)。
準確的辦理標準,請再向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해당자F-3是發給D-1~E-7、F-2、F-4、H-2資格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資格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재입국허가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剩餘居留期限較短時,在該期限內)回來,可免除再入境許可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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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同伴居留期限延長應從何時開始、用哪些材料申請?可以從F-3(同伴家屬)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嗎?持F-3隨行簽證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我可以用F-3(隨行)簽證帶孩子一起來嗎?孩子有年齡限制嗎?持F-3隨行簽證獨自出境後再入境時,需要再入境許可嗎?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