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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 同伴居留期限延長應從何時開始、用哪些材料申請?
依據: 法務部《居留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 HiKorea《出入境/居留指南》(修改日期未確認)· K-Visa 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截至2023.7.)F-3 延長應在居留期限屆滿前4個月起至屆滿當日申請。過了屆滿日,可能會被處以罰款。本人或代理人向居住地管轄的出入境·外國人機構(出入境管理事務所,출입국관리사무소)申請。
只要準備這些材料就可以
- 基本材料(申請表·護照·外國人登錄證·手續費)
- 居住地證明材料 — 租賃合同、不動產登記簿謄本、全租合同、買賣合同等,以及住宿提供確認書
- 配偶或父母的外國人登錄證 — 這是確認同伴家屬關係的補充材料
家庭關係證明材料(結婚·出生證明等)在需要延長等追加居留許可時,會被告知需要提交。影印件也可以,不需要公證認證。出入境機構可能會要求提供,提前準備會更好。
申請順序
- 屆滿前4個月起準備上述材料。
- 在 HiKorea(hikorea.go.kr)預約到訪。同時確認該業務能否線上辦理。
- 本人在韓國境內,向居住地管轄的出入境機構申請。在國外不能申請,也不能委託代理。
- 手續費:居留期限延長 60,000 KRW。線上可用銀行卡·賬戶轉賬·手機支付,到訪辦理通常用印花稅票繳納。
⚠️ 注意事項
- F-3 的許可期限通常在配偶或父母的居留期限範圍內確定。可能需要先辦理配偶·父母的延長。
- 屆滿前提交申請的話,即使結果出得晚,等待期間也可以繼續居留。
- 如果到訪預約已滿,可以使用 HiKorea 電子民願、隨時檢視取消的預約名額,或撥打 1345 諮詢。
準確的材料和手續費,請再到 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연장 제출서류提交居住地證明材料和配偶·父母的登錄證
-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체류기간연장 · 체류기간연장허가 절차/방법 › 신청기간·방법屆滿前4個月至屆滿當日,向居住地管轄的出入境機構申請
- 체류 실무지침 · 동반(F-3) › 체류기간 연장허가必備材料和配偶·父母的外國人登錄證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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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F-3隨行簽證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可以從F-3(同伴家屬)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嗎?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