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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F-1訪問同居簽證出境後,可以再入境嗎?
依據: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법무부령 제1172호,2026.10.23.施行)· 法務部《滯留民願資格別指南手冊》(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 K-visa實務參考資料《滯留實務指南》(체류 실무지침,截至2023.7.)可以,能再入境。 已辦理外國人登記的F-1持有人,自出境之日起1年內返回,不需要另外申請再入境許可。
如果剩餘的停留期限不足1年,必須在該停留期限屆滿前返回。出境時只要帶好外國人登記證和護照就可以。
⚠️ 這些情況需要申請許可
- 在國外停留超過1年(最長2年)時:出境前要申請多次再入境許可。所需材料有申請書、護照、外國人登記證。手續費多次為50,000 KRW,只能再入境一次的單次為30,000 KRW。
- 入境限制、簽證發放限制物件:即使在1年內返回,出境前也要親自到居住地所屬的出入境管理事務所辦理再入境許可。
- 沙烏地阿拉伯、伊朗、利比亞國民的多次再入境許可受到限制。
另外,停留期限屆滿後,不能再使用這項免除。如果計劃長期在國外,請先確認到期日。
出境前,請透過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再次確認您的情況。
出處與依據
-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 제3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44조의2已登記外國人(A-1~F-3、F-6~G-1)出境後1年內返回,免除再入境許可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방문동거(F-1) › 재입국허가超過1年但在2年內返回,需申請多次再入境許可;入境限制物件須前往所屬出入境管理事務所
-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50/51) · F-2, F-6, F-5 › 수수료單次30,000 KRW,多次50,000 KRW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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