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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變更E-1

E-1 教授 簽證可以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嗎?

依據: 法務部《居留民願按資格指南手冊》(截至 2026.11.02)·《出入境管理法》(法律第21857號,2026.10.2. 施行)·《出入境管理法施行令》(總統令第36728號,2026.10.2. 施行)

可以,E-1 教授可以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 你需要符合想變更資格的條件,並且在開始新活動之前,先向出入境管理部門(출입국)取得居留資格變更許可。

條件清單

  • 合法居留,並且是 E-1 外國人登錄狀態。
  • 符合想變更資格的條件(學歷、經歷、僱傭合同等因資格而異)。
  • 在獲得變更許可之前,不開始新資格的活動。

常見情況各不相同

  • 變更為 E-3(研究):適用於想在專科大學以上的教育機構或研究機構工作的情況。資格標準是碩士以上學位並有 3 年相關領域經歷,或持有博士學位。E-1 和 E-3 之間的變更也按同樣標準審查。
  • 變更為其他專業人才資格(E-5、E-7 等):需要符合該資格的條件,並有僱傭合同。
  • 轉為宗教(D-6):如果是同一宗教法人下屬機構,宗教(D-6)和教授(E-1)之間可以互相進行居留資格外活動。這種情況需要法人證明檔案、原工作單位同意書和該團體的設立許可證。
  • 在 E-1 內只更換學校:這不是資格變更,而是變更工作單位。專業人才實行事後申報制,自事由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向管轄出入境管理部門申報。需要在護照上貼標籤,所以原則上要親自到場申報。

申請順序

  1. 在 HiKorea(hikorea.go.kr)確認想變更資格的條件和提交材料。
  2. 準備材料。通常需要申請書、護照、外國人登錄證、僱傭合同、學位證書和經歷證明、營業執照。
  3. 向管轄的出入境·外國人廳(辦事處)申請,手續費為 100,000 KRW。
  4. 獲得許可後,再開始新的活動。

⚠️ 注意事項

如果因本人過錯被解僱或中途辭職,沒能取得原僱主的轉職同意,變更工作單位可能會受限。如果工作到合同期滿日,可免除原工作單位同意書。

如果已經確定想變更的資格,因為個人情況影響很大,請使用 K-VISA AI 行政士諮詢(應用中的簽證服務)。最終確認請透過 HiKorea 或 1345 進行。

出處與依據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교수(E-1) › 체류자격 변경허가, 근무처 변경·추가E-1↔E-3 變更的資格標準,以及 E-1 變更工作單位須在 15 日內事後申報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교수(E-1) › 동일 종교재단D-6 和 E-1 如果是同一法人下屬機構,可以互相進行活動
  3. 출입국관리법 · 제4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24조要從事其他資格的活動,必須事先獲得變更許可
  4.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령 · 제3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30조變更許可需向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書和材料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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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