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 求職 簽證指南
持D-10求職簽證可以和家人一起居留嗎?
依據: 法務部《滯留民願按資格分類指南手冊》(法무부 「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 法務部《簽證民願按資格分類指南手冊》(법무부 「사증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0.19)· KVISA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케이비자 실무 참고자료 「체류 실무지침」,截至2023.7.)持普通求職(D-10)簽證,原則上很難申請家屬隨行(F-3)。 隨行(F-3)是發給從文化藝術(D-1)到特定活動(E-7)等指定居留資格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資格。求職(D-10)不在這個範圍內。因此,持普通D-10的人,其家屬很難以隨行(F-3)入境或變更為該資格。
💡 例外:頂尖人才求職(D-10-T)
- 預備頂尖人才求職(D-10-T)可以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辦理隨行簽證。
- 配偶僅限法律上的配偶。同性配偶和事實婚姻配偶除外。
- 子女是主申請人擁有親權、撫養權的未成年子女。配偶前一段婚姻所生的子女,必須透過收養或認領而在法律上有親子關係。
- D-10-T不能邀請父母,也不能邀請家務助理。
⚠️ 注意事項
- 持普通D-10期間,家人想一起生活的話,可能有短期訪問等其他辦法。但這不是長期隨行居留。
- 就業後變更為E-1~E-7等資格時,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才可以申請隨行(F-3)。如果目標是和家人一起生活,比較現實的做法是配合就業後變更資格的時間來準備。
- 家庭關係檔案需要提供本國公文書,並附翻譯人確認書和海牙認證(Apostille,或領事認證)。
答案取決於您的簽證是普通D-10還是D-10-T。如果涉及個人具體情況,請在韓國出入境外國人線上服務(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做最終確認,或使用K-VISA AI行政士諮詢。
出處與依據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해당자隨行(F-3)的物件是D-1~E-7等資格持有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D-10不在名單中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톱티어(Top-Tier) 비자 › 동반 가족 등D-10-T可以讓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隨行,父母和家務助理不可以
- 사증민원 매뉴얼 · 동반(F-3) › 첨부서류家庭關係檔案需要翻譯人確認書、海牙認證(Apostille)或領事認證
- 체류 실무지침 · 구직(D-10) › 활동범위求職(D-10)是就業前從事求職、實習、創業準備活動的資格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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