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 求職 簽證指南
我可以從 D-10(求職)變更為其他居留資格嗎?
依據: 《出入境管理法》(출입국관리법)(法律第21857號,2026.10.2. 施行)· KVisa 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체류 실무지침)(截至2023.7.)· 國家法令資訊中心《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規則》(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法務部令第1172號,2026.10.23. 施行)第86條及[附表 7] <2026.1.23. 修訂>(確認日 2026.10.30)· 法務部《居留民願按資格指南手冊》(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0.19)可以。 求職(D-10)是為準備在專業領域就業的人設立的資格,範圍從教授(E-1)到特定活動(E-7)2。所以找到工作後,很多人會變更為與該工作相符的資格。不過,提出申請並不一定會獲得許可。
主要條件
- 必須先獲得許可: 如果要從事其他資格的活動,例如正式就業,必須在開始工作之前獲得居留資格變更許可1。
- 必須符合新資格的條件: 一般來說,您需要另外滿足想要變更的資格(例如 E-7)規定的條件,比如公司和職種、學歷和工作經歷、工資等。
- 必須在居留期間內申請: 一般來說,要在目前的居留期間結束之前申請。請在 HiKorea 預約到訪或提交電子申請,並向有管轄權的出入境·外國人機構(출입국·외국인관서)遞交。
D-10 可以做的活動
- 可以進行求職活動,也可以參加在正式就業之前領取培訓費的短期實習專案2。
- 兼職(打工)需要另外獲得許可。只有符合條件的一般求職(D-10-1)人員,才能在獲得體居資格外活動許可(체류자격외활동허가)後進行4。
⚠️ 注意事項
- 未經許可從事其他資格的活動是違法的。根據違規時間的長短,可能被處以50萬韓元至最高3,000萬韓元的罰款3。
- 如果居留期間已經屆滿、被不予許可,或資格變更比較複雜,請不要自己辦理。請使用應用中的簽證服務,諮詢 K-VISA AI 行政士(행정사)。
請最終透過 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進行確認。
出處與依據
- 출입국관리법 · 제4장 외국인의 체류와 출국 › 제24조要從事其他資格的活動,必須事先獲得變更許可
- 체류 실무지침 · 구직(D-10) › 활동범위·해당자D-10 用於 E-1~E-7 領域的求職,可以進行求職活動和短期實習
-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별표7 - 범칙금의 양정기준(체류기간 초과·체류지 변경신고 위반 등) › 허목未經變更許可就活動,根據期間可能被罰款50萬~3,000萬韓元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구직(D-10) › 체류자격외 활동符合條件的一般求職人員獲得許可後可以兼職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相關問題
持D-10(求職)簽證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D-10(求職)停留期限延期從什麼時候開始、需要哪些材料申請?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