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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F-6

与台湾配偶办理韩国结婚签证(F-6)怎么做?结婚登记顺序和材料

依据: K-VISA行政士事务所 各国结婚签证指南(截至2026-10-20);法务部结婚移民(F-6)签证签发标准

想和台湾配偶一起在韩国生活,需要办理结婚签证(F-6)。 顺序是:① 在韩国和台湾两边办理结婚登记 ② 台湾材料翻译成韩文,并办理驻台北韩国代表部认证(台湾不使用附加证明书)③ 申请签证。

一目了然

  • 你们要办的签证: F-6 结婚移民签证
  • 首次停留期限: 最长3年,之后可延期
  • 台湾材料准备: 翻译 + 代表部认证
  • 结婚登记: 韩国、台湾两边都要办
  • 申请地点: 按配偶所在的地方申请

简单来说,顺序是:在两地办理结婚登记 → 材料翻译和代表部认证 → 申请结婚签证。 台湾不使用附加证明书,所以最重要的是按顺序办好认证。

办理顺序

A · 先在台湾办 — 台湾结婚登记 → 向韩国申报

(你们两人能一起在台湾时)

  1. 开具韩国配偶的婚姻相关材料,翻译成中文,并办理驻韩国台北代表部验证。
  2. 准备台湾配偶的户籍誊本等身份材料。
  3. 你们两人一起到台湾户政事务所办理结婚登记。
  4. 台湾户籍誊本(有结婚记载)办理认证后翻译成韩文。
  5. 3个月内向韩国市·区厅(시·구청)或驻台北韩国代表部申报。

B · 先在韩国办 — 韩国结婚登记 → 台湾登记

(台湾配偶在韩国时)

  1. 准备台湾配偶的户籍誊本、护照等结婚条件材料。
  2. 台湾材料办理认证后翻译成韩文。
  3. 到韩国市·区厅(시·구청)办理结婚登记。
  4. 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等韩国材料翻译成中文,并办理驻韩国台北代表部验证。
  5. 到台湾户政事务所登记婚姻事实,就完成了。

文件认证顺序

台湾不使用附加证明书,要办到材料使用地的代表部认证,材料才有效力。

  • 台湾材料提交给韩国时: 在台湾开具 → 台湾外交部领事事务局验证 → 驻台北韩国代表部认证 → 韩文翻译 → 提交韩国
  • 韩国材料提交给台湾时: 在韩国开具 → 在外同胞厅(재외동포청)领事认证 → 驻韩国台北代表部验证 → 中文翻译(代表部认证或台湾公证) → 提交台湾

制度对比

  • 法定婚龄 — 韩国: 男女均满18周岁 / 台湾: 男女均满18周岁
  • 结婚登记地点 — 韩国: 市·区厅(시·구청)(海外为大使馆或代表部) / 台湾: 户政事务所(戶政事務所)
  • 外国材料怎么用 — 韩国: 台湾材料 → 翻译 + 代表部认证 / 台湾: 韩国材料 → 翻译 + 代表部验证
  • 结婚登记方式 — 韩国: 提交材料申报 / 台湾: 两人一起到场,由2名证人签名后登记
  • 在其他国家结婚时 — 韩国: 3个月内向韩国申报 / 台湾: 到台湾户政事务所登记婚姻事实

签证审查重点

  • 指导课程: 台湾配偶不属于需完成国际婚姻指导课程的对象。
  • 收入: 韩国配偶的收入须达到标准以上。
  • 能否沟通: 外籍配偶会基础韩语,或你们两人能用共同语言交流。
  • 共同住房: 须有你们两人一起居住的房子(自有、全租或月租)。
  • 是否真实交往: 用相识经过、联系记录和照片来证明。 在台湾申请时,也可能需要夫妻面谈。

常见受阻原因

  • 交往记录不足: 认识时间短,或联系、见面记录太少
  • 沟通证明不足: 能证明韩语水平或共同语言的材料不够
  • 收入、住房材料不明确: 有收入的时间太短,或住房证明不清楚
  • 漏办材料认证: 漏办代表部认证、翻译出错、材料已过有效期

需准备的材料

  • 韩国配偶: 护照、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详细)、收入和在职材料、住房材料
  • 台湾配偶: 护照、户籍誊本(戶籍謄本)、结婚记载材料(先在台湾结婚时)、无犯罪记录材料(需要时)
  • 你们两人一起: 相识经过说明书、照片和联系记录、能够沟通的证明材料
  • 认证方式: 台湾材料:韩文翻译 + 代表部认证;韩国材料:中文翻译 + 代表部验证

需要了解的术语

  • 户政事务所(戶政事務所): 台湾负责结婚、出生等身份记录的地方,在这里办理结婚登记。
  • 代表部认证: 由代表部确认文件真实的手续。 台湾材料要办了这一步才能在韩国使用。
  • 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 不用去大使馆也能办的简便认证方式。 台湾材料不适用。
  • 签证发放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 在韩国的配偶提前办好签证许可的文件。 有了它,在台湾就能更快拿到签证。

常见问题

Q. 台湾配偶结婚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韩国配偶需要护照、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详细)、收入和在职材料、住房材料。 台湾配偶需要护照、户籍誊本;台湾材料要翻译成韩文并办理代表部认证。 你们两人还要一起提交相识经过说明书和照片、联系记录。

出处与依据

  1. 케이비자 행정사사무소 · 국가별 결혼비자 안내 (대만)参考:韩国法务部(법무부)结婚移民(F-6)签证发放标准、韩国《家族关系登记等相关法律》(在外国结婚的申报)、台湾《民法》亲属编婚姻规定·《户籍法》、驻台北韩国代表部领事认证说明。具体标准可能随法令、公告修订而变化,个别情况请在咨询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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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K-VISA AI依据法务部手册、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最终请通过HiKorea或外国人综合服务中心(1345)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