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菲律宾配偶办理韩国结婚签证(F-6)怎么做?结婚登记顺序和材料
依据: K-VISA行政士事务所 各国结婚签证指南(截至2026-10-20);法务部结婚移民(F-6)签证签发标准想和菲律宾配偶一起在韩国生活,需要办理结婚签证(F-6)。 顺序是:① 在韩国、菲律宾两国办理结婚登记 ② 菲律宾统计署(PSA)材料办理菲律宾外交部(DFA)附加证明书,再翻译成韩文 ③ 韩国配偶完成国际婚姻指导课程(국제결혼 안내프로그램)后申请签证。
一目了然
- 你们要办的签证: F-6 结婚移民签证
- 首次停留期限: 最长3年,之后可延期
- 菲律宾材料准备: PSA 材料 + DFA 附加证明书
- 结婚登记: 韩国、菲律宾两边都要办
- 申请地点: 按配偶所在的地方申请
简单来说,顺序是:在两国办理结婚登记 → PSA 材料办理 DFA 附加证明书并翻译 → 申请结婚签证。 韩国配偶请提前参加国际婚姻指导课程(국제결혼 안내프로그램)。
办理顺序
A · 先在菲律宾办 — 菲律宾结婚 → 向韩国申报
(你们两人能一起在菲律宾时)
- 在韩国驻菲律宾大使馆办理韩国配偶的结婚条件证明。
- 向菲律宾市·镇民事登记处申请结婚许可,等待公告期结束。
- 拿到结婚许可后举行婚礼并登记婚姻。
- 开具 PSA 结婚证明,办理 DFA 附加证明书后翻译。
- 3个月内向韩国市·区厅(시·구청)或大使馆申报。
B · 先在韩国办 — 韩国结婚登记 → 向菲律宾报告
(菲律宾配偶在韩国时)
- 准备菲律宾配偶的 PSA 出生证明、未婚证明(CENOMAR)和护照,并在菲律宾驻韩国大使馆办理结婚条件证明(LCCM)。
- 办理 DFA 附加证明书,再翻译成韩文。
- 到韩国市·区厅(시·구청)办理结婚登记。
- 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翻译成英文并办理附加证明书。
- 向菲律宾驻韩国大使馆提交婚姻报告,就完成了。
文件认证顺序
菲律宾从2019年起使用附加证明书。 菲律宾材料使用 PSA 开具的版本,并办理外交部(DFA)附加证明书。
- 菲律宾材料提交给韩国时: PSA 开具 → 菲律宾外交部(DFA)附加证明书 → 韩文翻译 → 提交韩国
- 韩国材料提交给菲律宾时: 在韩国开具 → 在外同胞厅(재외동포청)附加证明书 → 英文翻译 → 提交菲律宾
制度对比
- 法定婚龄 — 韩国: 男女均满18周岁 / 菲律宾: 满18周岁(未满21周岁须父母同意)
- 结婚登记地点 — 韩国: 市·区厅(시·구청)(海外为大使馆) / 菲律宾: 市·镇民事登记处 → 统计署(PSA)登记
- 外国材料怎么用 — 韩国: 菲律宾材料 → DFA 附加证明书 + 翻译 / 菲律宾: 韩国材料 → 英文翻译 + 附加证明书
- 额外需要的材料 — 韩国: 家族关系类材料 / 菲律宾: 外国人结婚条件证明(韩国大使馆)、结婚许可
- 在其他国家结婚时 — 韩国: 3个月内向韩国申报 / 菲律宾: 向菲律宾大使馆提交婚姻报告(Report of Marriage)
签证审查重点
- 指导课程: 邀请菲律宾配偶的韩国人,须先参加韩国法务部(법무부)的国际婚姻指导课程。
- 收入: 韩国配偶的收入须达到标准以上,标准金额每年调整。
- 能否沟通: 外籍配偶会基础韩语,或你们两人能用英语等共同语言交流。
- 共同住房: 须有你们两人一起居住的房子(自有、全租或月租)。
- 是否真实交往: 用相识经过、联系记录和照片来证明。 在马尼拉的大使馆申请时,可能需要夫妻面谈。
常见受阻原因
- 交往记录不足: 认识时间短,或联系、见面记录太少
- 不是 PSA 材料: 只交了地方开具的版本,或内容与 PSA 版本不一致
- 漏办附加证明书: 没办 DFA 附加证明书就只做了翻译
- 沟通证明不足: 能证明共同语言或韩语水平的材料不够
需准备的材料
- 韩国配偶: 护照、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详细)、体检报告、指导课程结业证、收入和在职材料、住房材料
- 菲律宾配偶: 护照、PSA 出生证明、PSA 未婚证明(CENOMAR)或结婚证明、体检报告、无犯罪记录材料(需要时)
- 你们两人一起: 相识经过说明书、照片和联系记录、能够沟通的证明材料
- 认证方式: 菲律宾材料:DFA 附加证明书 + 韩文翻译;韩国材料:英文翻译 + 附加证明书
需要了解的术语
- PSA: 菲律宾统计署。 出生、未婚、结婚等正式材料使用这里开具的版本。
- CENOMAR: 菲律宾统计署开具的未婚证明,用来证明没有结婚记录。
- DFA 附加证明书: 由菲律宾外交部确认文件真实的手续,用来代替大使馆领事认证。
- 婚姻报告(Report of Marriage): 把在外国结婚的记录登记到菲律宾政府档案中的手续。
常见问题
Q. 怎样才能把菲律宾妻子接到韩国?
两国结婚登记完成后,韩国配偶参加国际婚姻指导课程(국제결혼 안내프로그램),然后在韩国办理签证发放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或向马尼拉的韩国驻菲律宾大使馆申请结婚签证(F-6)。 可能需要面谈,签证下来后,配偶入境韩国办理外国人登录(외국인등록)即可。
Q. 菲律宾配偶结婚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韩国配偶需要护照、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详细)、体检报告、指导课程结业证、收入和在职材料、住房材料。 菲律宾配偶需要护照、PSA 出生证明、PSA 未婚证明(CENOMAR)或结婚证明、体检报告;菲律宾材料要办理 DFA 附加证明书后再翻译成韩文。 你们两人还要一起提交相识经过说明书和照片、联系记录。
Q. 菲律宾材料也要办大使馆领事认证吗?
不用。 菲律宾从2019年起使用附加证明书,PSA 开具的材料办理菲律宾外交部(DFA)附加证明书后翻译即可。
Q. 国际婚姻指导课程一定要参加吗?
邀请菲律宾配偶的韩国配偶必须参加。 没有结业证就无法办理签证申请,建议准备初期就先完成。
出处与依据
- 케이비자 행정사사무소 · 국가별 결혼비자 안내 (필리핀)参考:韩国法务部(법무부)结婚移民(F-6)签证发放标准、韩国《家族关系登记等相关法律》(在外国结婚的申报)、菲律宾《家庭法》、《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附加证明书,对菲律宾2019年生效)。具体标准可能随法令、公告修订而变化,个别情况请在咨询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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