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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加拿大配偶办理韩国结婚签证(F-6)怎么做?结婚登记顺序和材料
依据: K-VISA行政士事务所 各国结婚签证指南(截至2026-10-20);法务部结婚移民(F-6)签证签发标准想和加拿大配偶一起在韩国生活,需要办理结婚签证(F-6,配偶签证)。 顺序是:① 在韩国或加拿大结婚(先在加拿大结婚的,3个月内也要向韩国申报)② 加拿大材料办理附加证明书和韩文翻译(加拿大从2024年1月起使用附加证明书)③ 满足收入、住房、沟通要件后申请签证。
一目了然
- 要办的签证: F-6 结婚移民(配偶)签证
- 首次停留期限: 最长3年,之后可延期
- 加拿大材料准备: 附加证明书 + 韩文翻译
- 结婚登记: 在韩国、加拿大都要有效
- 申请地点: 按配偶所在的地方申请
简单来说,顺序是:在韩国或加拿大结婚 → 办理附加证明书和翻译 → 申请结婚签证。 加拿大从2024年1月起使用附加证明书,材料认证比以前简单了。
办理顺序
A · 先在加拿大 — 加拿大结婚 → 向韩国申报
(你们两人能一起在加拿大时)
- 在要结婚的省申请结婚许可证(marriage licence)。
- 准备两人的护照和需要的身份材料。
- 在证婚人面前举行婚礼,婚姻会在省人口统计局登记。
- 从省人口统计局领取结婚证明,办理附加证明书和韩文翻译。
- 3个月内向韩国市·区厅(시·구청)或韩国驻加使领馆申报。
B · 先在韩国 — 韩国结婚登记
(加拿大配偶在韩国时)
- 准备加拿大配偶的护照和出生证明。
- 加拿大材料办理附加证明书,并翻译成韩文。
- 加拿大不发放婚姻要件证明书,要确认用哪种材料(如婚姻要件宣誓书)代替。
- 到韩国市·区厅(시·구청)办理结婚登记。
- 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办理附加证明书并翻译成英文,在加拿大也能使用。
文件认证顺序
加拿大从2024年1月起成为附加证明书公约成员国,不用使馆认证,办一次附加证明书就能在其他国家使用。
- 加拿大材料提交给韩国时: 在加拿大开具 → 联邦或省主管机构附加证明书 → 韩文翻译 → 提交韩国
- 韩国材料提交给加拿大时: 在韩国开具 → 在外同胞厅(재외동포청)附加证明书 → 英文翻译 → 提交加拿大
制度对比
- 法定婚龄 — 韩国: 男女均满18周岁 / 加拿大: 各省不同(无需父母同意的年龄大多为18~19岁)
- 结婚登记地点 — 韩国: 市·区厅(시·구청)(海外为使领馆) / 加拿大: 领取省政府结婚许可证后结婚,在省人口统计局登记
- 外国材料怎么用 — 韩国: 加拿大材料 → 附加证明书 + 韩文翻译 / 加拿大: 韩国材料 → 附加证明书 + 英文(或法文)翻译
- 结婚方式 — 韩国: 提交材料申报 / 加拿大: 领取结婚许可证后,在证婚人面前举行婚礼
- 在其他国家结婚时 — 韩国: 3个月内向韩国申报 / 加拿大: 按结婚地法律有效即予承认
签证审查重点
- 指导课程: 加拿大配偶不属于需要参加国际婚姻指导课程的国家。
- 收入: 韩国配偶的收入须达到标准以上,标准金额每年调整。
- 能否沟通: 配偶具备基础韩语,或你们能用共同语言交流。
- 共同住房: 须有你们两人一起居住的房子(自有、全租或月租)。
- 是否真实交往: 用相识经过、联系记录和照片来证明。 在加拿大申请时,可能需要到使领馆面谈。
常见受阻原因
- 按以前的方式准备了: 不知道已改为附加证明书,仍按领事认证的顺序准备材料
- 收入、住房材料不明确: 收入期间短,或住房证明不清楚
- 沟通证明不足: 能证明韩语水平或共同语言的材料不够
- 搞错了发放机构: 找错了各省不同的证明或附加证明书办理机构、翻译有误
需准备的材料
- 韩国配偶: 护照、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详细)、收入和在职材料、住房材料
- 加拿大配偶: 护照、出生证明、结婚证明(附加证明书 + 翻译)、无犯罪记录材料(需要时)
- 你们两人一起: 相识经过说明书、照片和联系记录、能够沟通的证明材料
- 认证方式: 加拿大材料:附加证明书 + 韩文翻译;韩国材料:附加证明书 + 英文翻译
需要了解的术语
- 结婚许可证(marriage licence): 在加拿大结婚前向省政府领取的许可证,各省申请方式不同。
- 省人口统计局(Vital Statistics): 负责出生、婚姻记录的省政府机构。 提交韩国用的结婚证明在这里领取。
- 附加证明书(海牙认证): 不用去使馆,也能证明文件真实的认证。 加拿大从2024年1月开始使用这种方式。
- 签证发给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 在韩国的配偶提前取得签证许可的文件。 有了它,在加拿大就能很快拿到签证。
常见问题
Q. 怎样才能把加拿大丈夫接到韩国?
两国婚姻都生效后,在韩国申请签证发给认定书(사증발급인정서),或向韩国驻加使领馆申请结婚签证(F-6)。 如果丈夫已经在韩国,就到出入境事务所(출입국사무소)确认能否换成结婚签证。 签证下来后,入境韩国办理外国人登录即可。
Q. 加拿大配偶签证需要哪些材料?
韩国配偶需要护照、基本证明书(기본증명서)、家族关系证明书(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关系证明书(혼인관계증명서)(详细)、收入和在职材料、住房材料。 加拿大配偶需要护照、出生证明、省人口统计局结婚证明,加拿大材料要办附加证明书和韩文翻译。 你们两人还要一起提交相识经过说明书和照片、联系记录。
Q. 结婚登记先在韩国办,还是先在加拿大办?
两种都可以。 你们两人一起在加拿大的话,多数先在加拿大办;丈夫在韩国的话,多数先在韩国办。 先在加拿大结婚的,3个月内也要向韩国申报。
出处与依据
- 케이비자 행정사사무소 · 국가별 결혼비자 안내 (캐나다)参考:韩国法务部结婚移民(F-6)签证发放标准、韩国《家族关系登记等相关法律》(在外国结婚的申报)、加拿大《民事婚姻法》(Civil Marriage Act)及各省婚姻法、《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附加证明书,对加拿大2024年1月11日生效)。具体标准可能随法令、公告修订而变化,个别情况请在咨询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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