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1 教授 签证指南
就业E-1

持E-1教授签证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

依据: 法务部《居留民愿按资格分类指南手册》(법무부 「체류민원 자격별 안내 매뉴얼」,截至2026.11.02)· 《出入境管理法施行规则》[附表5之2](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法务部令第1172号,2026.10.23.施行)

持E-1签证,只能在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或同等机构)从事教学和科研指导活动。原则上,超出获批活动范围的工作,需要先获得许可。

可以做的事

  • 在韩国科学技术院等学术机构担任教授。
  • 在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担任助理教授以上的教授。
  • 在大学或大学附属研究所担任特殊领域的研究教授。
  • 与自己专业相关,到其他大学临时讲演、讲课、做研究,不需要办理追加工作单位申报。
  • 给同事做外语会话指导,不需要另外的许可。
  • 在学校、社会福利设施、居民中心(주민센터)等地方,以志愿服务形式做会话指导也可以,但不能以营利、有偿为目的。
  • 在不影响原来停留目的的范围内,可以不经许可在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正规教育机构接受教育。

需要许可的事

  • 如果会话指导成为主要活动,或超出上述范围,没有许可不能做。
  • 上面所列之外的工作(例如在别处领取报酬的兼职),必须先申请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手续费是120,000 KRW。
  • 调到其他大学或研究机构,或增加工作单位时,要办理工作单位变更、追加申报。须在申报事由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的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출입국·외국인관서)申报。不收手续费。因为要在护照上贴标签,原则上要亲自到场申报。
  • 申报时,需提交工作单位变更·追加申报书、营业执照(사업자등록증)、原工作单位负责人的同意书、雇佣合同。
  • 因本人过错被解雇或中途辞职,无法取得原雇主的转职同意书时,不属于申报对象。

⚠️ 注意事项

  • 未经许可从事其他工作,可能因违反停留规定而受到处罚,或被要求出境。
  • 在同一所大学内,如果工作内容有很大变化,也请先向出入境机关确认。

具体情况因人而异,请再向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国人综合咨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确认。

出处与依据

  1.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교수(E-1) › 활동범위·체류자격외 활동E-1的活动范围,以及会话指导、正规教育等无需许可即可进行的活动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교수(E-1) › 근무처의 변경·추가到其他大学临时讲演无需追加申报,变更工作单位须在15日内申报
  3. 출입국관리법 시행규칙 [별표 5의2] 체류자격 외 활동허가 신청 등 첨부서류(제76조제2항 관련) › 유의사항居留资格外活动许可与工作单位变更·追加所需文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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