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臺灣配偶一起在韓國生活,需要辦理結婚簽證(F-6)。順序是:① 在韓國和臺灣兩邊辦理結婚登記 ② 臺灣材料翻譯成韓文,並辦理駐臺北韓國代表部認證(臺灣不使用附加證明書)③ 申請簽證。K-VISA 費用在稽覈條件後報價;因 K-VISA 責任導致拒籤的,手續費100%退還。
簡單來說,順序是:在兩地辦理結婚登記 → 材料翻譯和代表部認證 → 申請結婚簽證。臺灣不使用附加證明書,所以最重要的是按順序辦好認證。
如果先在臺灣結婚,須在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
韓國《家族關係登記法》(가족관계등록법)從結婚登記到簽證,你們需要準備的材料數量。
K-VISA 辦理經驗韓國材料和臺灣材料都要分別翻譯,並辦理代表部認證。
臺灣不使用附加證明書(海牙認證)審檢視這些:收入 · 共同住房 · 能否溝通
韓國法務部(법무부)F-6 標準看起來複雜,其實你們只要記住三步。 ① 結婚登記 → ② 材料認證 → ③ 申請簽證
臺灣不使用附加證明書,要辦到材料使用地的代表部認證,材料才有效力。
| 🇰🇷 韓國 | 🇹🇼 台灣 | |
|---|---|---|
| 法定婚齡 | 男女均滿18週歲 | 男女均滿18週歲 |
| 結婚登記地點 | 市·區廳(시·구청)(海外為大使館或代表部) | 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 |
| 外國材料怎麼用 | 臺灣材料 → 翻譯 + 代表部認證 | 韓國材料 → 翻譯 + 代表部驗證 |
| 結婚登記方式 | 提交材料申報 | 兩人一起到場,由2名證人簽名後登記 |
| 在其他國家結婚時 | 3個月內向韓國申報 | 到臺灣戶政事務所登記婚姻事實 |
K-VISA 代辦費會因配偶所在地、材料和條件而不同,稽覈條件後再報價。政府手續費、翻譯、代表部認證等實際費用另計。諮詢和預審免費,因 K-VISA 責任導致拒籤的,手續費100%退還。
在韓國和臺灣兩邊完成結婚登記後,在韓國辦理簽證發放認定書(사증발급인정서),或向駐臺北韓國代表部申請結婚簽證(F-6)。如果妻子已經合法在韓國停留,我們也會確認能否在韓國變更籤證。簽證下來後,入境辦理外國人登錄(외국인등록)即可。
韓國配偶需要護照、基本證明書(기본증명서)、家族關係證明書(가족관계증명서)、婚姻關係證明書(혼인관계증명서)(詳細)、收入和在職材料、住房材料。臺灣配偶需要護照、戶籍謄本;臺灣材料要翻譯成韓文並辦理代表部認證。你們兩人還要一起提交相識經過說明書和照片、聯絡記錄。
兩種都可以。你們兩人一起在臺灣的話,多數先在臺灣戶政事務所辦;配偶在韓國的話,多數先在韓國辦。預審時我們會幫你們定好適合的順序。
標準每年調整,收入稍有不足時,有些情況可以用財產等來補充。預審時我們先確認,再和您一起想辦法。
只要證明你們兩人能用共同語言交流就可以。準備哪些材料,我們幫您整理。
臺灣配偶不屬於需完成國際婚姻指導課程(국제결혼 안내프로그램)的物件。不過標準可能會變,我們會在諮詢時再次為您確認。
如果已經辦好結婚登記,平均5~8周;如果從結婚登記開始辦,平均3~4個月左右(按 K-VISA 辦理時間計算,出入境審查時間另計)。
在臺灣申請的話,可能要在駐臺北韓國代表部參加夫妻面談。我們會提前和你們一起準備問題示例和回答方向。
補足不夠的部分後可以重新申請。另外,因 K-VISA 責任導致拒籤的,手續費100%退還。
請確認:是否登記為出入境民願代辦機構(출입국민원 대행기관),能否處理臺灣材料(婚姻相關證明、認證、翻譯),能否用配偶懂的語言溝通,合同裡是否寫明費用和拒籤時的責任範圍。K-VISA 是出入境民願代辦機構(第19-IC-RG-041號),公開了50個結婚簽證獲批案例(截至2026年10月),並按國家整理了包括臺灣在內20個國家和地區的結婚登記和結婚簽證辦理順序。我們還公開了韓臺夫妻的 YouTube 訪談評價。我們提供6種語言諮詢,因 K-VISA 責任導致拒籤的,手續費100%退還。
參考資料: 參考:韓國法務部(법무부)結婚移民(F-6)簽證發放標準、韓國《家族關係登記等相關法律》(在外國結婚的申報)、臺灣《民法》親屬編婚姻規定·《戶籍法》、駐臺北韓國代表部領事認證說明。具體標準可能隨法令、公告修訂而變化,個別情況請在諮詢時確認。
更新 2026.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