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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E-2

持E-2(外語教學)簽證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

依據: KVisa實務參考資料《居留實務指南》(截至2023.7.)· 法務部《按資格分類的居留民事服務指南手冊》(截至2026.10.19)

持E-2(外語教學)簽證,只能在規定的機構教授外語會話。 超出範圍的活動需要事先獲得許可,或者完全不能做。

✅ 可以做的事

  • 可以教學員如何用外語互相交流1。
  • 可以在以下場所工作1。
  • 外語培訓機構(包括線上授課機構)
  • 小學及以上的學校及其附設語言研究所
  • 電視臺、企業附設的語言培訓院
  • 符合標準的終身教育設施、職業培訓設施
  • 設有員工培訓教室的企業、公共機構
  • 不收取報酬的志願活動不需要另外許可。在學校、宗教設施、居民中心(주민센터)等地開設的會話課就屬於這種情況2。

❌ 不可以做的事

  • 教授語言學、文學或口譯、筆譯技術,不被視為外語會話教學1。
  • 即使是志願課程,如果成為主要活動,沒有許可也不能做。超出允許標準的情況也一樣2。
  • 一般來說,不能在非登記工作單位的地方工作。私人家教或在其他培訓機構兼職就是例子。變更或增加工作單位前,必須先獲得許可。

⚠️ 注意事項

  • 有些公司會派講師到外面授課,時間達到每月授課時間的三分之一以上。對這類公司,可能會限制辦理資格外活動許可3。
  • 如有犯罪記錄,原則上不會批准外語會話教學許可2。
  • 未經許可工作可能構成違反居留規定。如果您已經處於這種情況,請使用K-VISA AI行政師諮詢(應用中的簽證服務)。

最終資訊請在HiKorea(hikorea.go.kr)或外國人綜合諮詢中心(외국인종합안내센터)1345確認。

出處與依據

  1. 체류 실무지침 · 회화지도(E-2) › 활동범위外語會話教學的概念及可工作的機構
  2.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회화지도(E-2) › 허용기준·제출서류志願活動的允許標準及有犯罪記錄時的不許可原則
  3. 체류 실무지침 · 세부 지침 (16/51) · E-2, E-6, E-1 › 체류자격외 활동對外派講師授課較多的公司的許可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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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K-VISA AI依據法務部手冊、法律和官方指南整理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意見。最終請透過HiKorea或外國人綜合服務中心(1345)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