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國人在韓居留·簽證問答
在韓國出生的外國孩子,最晚什麼時候必須取得居留資格?
依據: Hi Korea(하이코리아)「出入境/居留指南」(修訂日期未確認)· 法務部(법무부)「居留業務按資格分類指南手冊」(截至2026.11.02)必須在出生之日起90天內申請居留資格賦予。一般在住址所屬的出入境管理機構(출입국)辦理。
如果父母中有一方是韓國國籍,就不需要這個手續。孩子出生時就是韓國國籍,所以只要到居民中心(주민센터)辦理出生登記就可以了。
孩子獲得的居留資格,一般取決於父母的居留資格。
- 永住(F-5)父母的子女 → 永住(F-5)
- 非專業就業(E-9)、船員就業(E-10)、居住(F-2)父母的子女 → 探親同居(F-1)
- 其他登記外國人的子女 → 一般為同行(F-3)
手續費是80,000 KRW。一般需要申請表、孩子的護照、1張照片,以及出生證明等家庭關係檔案。
⚠️ 注意事項
超過90天才申請,會因違反《出入境管理法》而被處以罰款。不過,如果在出生之日起90天內離開韓國,可以不取得居留資格就出境。
請儘快先辦好孩子的護照。具體所需檔案,請再到 Hi Korea(hikorea.go.kr)或撥打 1345 確認一次。
出處與依據
- 하이코리아 안내 · 체류자격부여 · 체류자격부여 절차/방법 › 신청시기, 체류자격부여 기준在韓國出生者須在90天內申請,逾期將被罰款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방문동거(F-1) › 체류자격 부여自出生之日起90天內申請,F-2、E-9等資格父母的子女為F-1
- 체류민원 매뉴얼 · 영주(F-5) › 체류자격 부여永住者父母在韓國出生的子女為F-5
按您的簽證和到期日再問一次輸入居留資訊後,按您的日期、管轄出入境機關和所需材料回答。按我的情況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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